《小康》杂志:和谐社会呼唤“小”制度建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4:14 《小康》杂志 | |||||||||
这是一个“大”制度建设的年代。 在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20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国家也将战略的重点从效率转向了公平,从经济建设转向了社会建设。 于是,建设和谐社会被提到中国政治的最高议程,国家的各项政策也逐渐地开始向
回看结束不久的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等成为了和谐社会的重要的政治概念,民生更是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而对民生的重视也通过对制度的强调得到体现。六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提出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6方面体制制度建设。 这意味着和谐社会已经从理念层面转到了具体的制度落实上,体现我们施政纲领和施政目标的“大”制度已经相继出台。 但,这也是一个更需要“小”制度建设的年代。 和谐固然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公平得以强调,弱势群体不再被忽略……这一切似乎也是一个强烈的信号,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不公平已经凸显,而社会还有很多的不和谐…… 腐败问题依然严重,继北京副市长刘志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落马后,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也因严重违纪被中央立案检查。 生产安全问题依然堪忧,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11·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至截稿日止已发现35名遇难矿工,仍有12人被困井下。李毅中指出,长期存在严重隐患和习惯性违章现象是事故的根源,并强调必须要将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制度落到实处。 当一种法律法规可以长期不执行并无人知晓,当一种具备充分公众认同感的施政目标和施政理念没有最终落到实处,说明了什么问题?法律及各种具体的规章制度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缺乏相应配套的实施措施和环境,而归根到底还是执行环节的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 我们并不是没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但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严格的操作程序、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及相匹配的惩戒和评估制度,以至于具体的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中共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在经济的繁荣之下,腐败还是普遍地、有规律地、反复地发生着。这应当是社会的某些特定的可操作的“小”制度出现问题,从而引发了“制度型”腐败。 尽管我们已有各种“大”制度,但缺乏可操作的“小”制度,在“小”制度没有完善之前,社会的不和谐还将继续发生。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也必须建立一套具体可实施、可执行、可监督、可纠正的“小”制度来保障。 我们深望各级领导、各个部门乃至每个责任人从“小”处着手,建立完善一套可操作的“小”制度,少到一分钱、一件事,官员和百姓都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做得对不对,错了怎么办。 又是一年岁末。展望新的一年,我们相信,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和谐社会建设,将是主旋律的强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