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囿朗斋:靠什么来打破“潜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14:48 南方新闻网

  学术造假、7例手术死了6例、手术死亡率高、违规医疗、乱收费等,成为最近震动深圳某医院乃至整个医疗系统的关键词。引起这一风波的主角——海归博士曾延华说,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要揭开医疗界的潜规则,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见今日本报A15版)。

  又是潜规则!

  近来,随着各行业不幸事件的频频发生,善良的人们逐渐熟悉了潜规则的幕后威力:照顾生源都给了领导的子女,是学校招生的潜规则;付出肉体或尊严之后迅速蹿红,是娱乐圈的潜规则;收了黑金就可以操纵比赛,是竞技体育的潜规则;违法开采的煤矿往往有官员参股,是矿业的潜规则……我们周围的各行业,正在被看不见的潜规则所控制。

  潜规则的背后是显而易见的利益,制定和执行潜规则的各方心照不宣,按照“潜规则”办事,实现利益最大化。从这点来说,“潜规则”实在应该叫做“钱规则”。“潜规则”也罢,“钱规则”也罢,问题的核心在于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的利益,被欺瞒或掠夺的受害者是不懂“规则”的圈外人士。

  面对种种毒害社会的潜规则,谁愿意第一个站出来打破沉默呢?

  作为潜规则的受益者,圈内人士大多是不愿意破坏的。一方面,行业内部存在利益分享的潜规则的同时,也制订了对破坏者惩罚的“附加潜规则”,谁要敢于破坏,谁就是叛徒,今后在本行业就难有立足之地了,海归博士针对上司发炮事件就是很好的注脚;另一方面,基本上各部门都有自己的潜规则,一旦本部门的潜规则破坏了,业内人士会认为这是很不公平的,因而极力保护潜规则成为共识。

  由于潜规则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缺乏监督与制约的“地下活动”,一般的民众不了解其运行模式。一旦被侵害了,作为弱势群体,要么自认倒霉地承受,要么作一番无谓抗争之后,一无所获地作罢。

  如此看来,打破幽灵一般的潜规则的任务理应落在监管部门身上。但情况往往并非如此,潜规则的制订者从一开始就没有慢待实际的监管者,既然是利益的既得者,怎么会认真地破坏潜规则呢?非法渠道销售的疫苗致人死亡,没有安全保障的煤矿频频发生灾难,食品添加剂能够致癌,黑哨现象一再受到球迷的抵制……我们虽然看到相关潜规则在事故之后被披露出来,但那是付出了惨痛代价的,受害者却不是业内人士,同时潜规则并没有被完全破坏。

  只有到了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潜规则才被关注,这是不可理喻的,也是值得深思的。炮轰自己上司的海归博士,在其同学眼里就像拿着长矛的堂·吉诃德,勇气可嘉。可是想要拔除像楔子一样紧紧钉在我们社会的运行机制中的潜规则,仅仅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

  潜规则大行其道,说明了“明规则”的缺失或疲软,说明我们的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出了问题,说明违法违纪的风险太低,不足以产生应有的警示效果。

  对于医疗领域的医德缺失和违规行为,我看无非两条:一是制度存在缺陷,我国目前还未出台《医院法》,而寄希望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患者和有良心的医生,则不得不面对“举证难”的困境。二是查处不力,业内人士的揭发行为往往被认为是“狗咬狗”,被有意无意地当作个人纠葛,得不到深究。所以,从治本角度讲,要把医德和违规医疗问题纳入法律轨道,建立一套按规则出牌的机制,让违规的人受到应有的处罚和制裁。

  潜规则盛行,是社会的病态。因而,根除潜规则刻不容缓。在我看来,只要完善了“明规则”,并能一丝不苟地执行起来,那些潜规则自然就没有了市场。

  □囿朗斋(深大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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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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