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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维护农民工权利,要求多细都不过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9:37 新京报

  正值严冬,取暖问题自然要成民生大事。在冬季取暖的困难群体中,农民工无疑是突出的一类,那些在工地临时住宿的农民工们更是令人担忧。

  对此,北京市建委有关人士表示,冬季施工工地必须有采暖设施,工地宿舍室内温度若低于16摄氏度,将责令停工并记入相关违规记录。此外,市建委将在全市范围内的工地推广微型集中供暖。

  规范工地宿舍采暖,无疑是北京向农民工表达人文关怀的又一大举措,并且这种关怀并不是一时的权宜之举,更不是道义和口头上的“软关怀”,而是成了硬标准———不供暖,就停工!在这种“人文标准”下,工人的冷暖高过了城市的建设,真正体现对人的尊严、人的价值、人的权利的重视。而这,就是建设“人文北京”的精髓所在,因为生命的尊严决定着城市的文明品质。

  既然取暖可以成为“人文标准”,可不可以推而广之,把工地农民工生活起居基本的人性化需要,都变为不折不扣的“标准”来执行呢?

  国家统计局今年10月份的一项调查显示,进城农民工对自己的医疗、住宿、饮食状况最不满意,对生活条件感觉良好的农民工只占被调查者总数两成多点。一些新闻报道也陆续曝光了一些工地农民工不堪的生活:北京今年年初发生了农民工被迫吃工头剩饭剩菜的事,而媒体调查发现,竟有两成农民工吃过剩饭菜;许多工地食堂的卫生情况也令人堪忧,有农民工反映,“吃的土豆从来没有去过皮”,“米饭刚从食堂里打出来时就能闻到一股霉味”,“很多工人,一个月都要得上几次肠炎”……

  工地农民工的住宿条件也不容乐观。非典时期,有关部门高度关注民工住宿问题,下文取消大通铺,要求改善民工住宿条件,并动了真格儿,开展大检查,多个不达标的工地被停工。而非典过后,农民工的住宿问题似乎逐渐被遗忘,很少听到这种大检查以及住宿条件恶劣的工地被停工的消息了。今年8月有媒体报道,某处工地27名民工竟然连睡大通铺也成为“奢侈”,他们被安排露宿在天桥下,若遇上大雨将蹲到天亮。而包工头称,“这是正常的住宿条件”。

  每年夏天,北京一些河流湖泊都会发生溺水死亡事件,细心人会发现,死者多为农民工。为什么?住宿条件太差———干了一身汗和灰尘,洗澡却太难了,宿舍里蚊虫肆虐,热得没法呆。所以,一些农民工为图一时凉快,就下河游泳,不幸殒命。去年夏天,京密引水渠频频发农民工溺亡事件,有媒体前去调查,发现引水渠边某工地“苍蝇、蚊子飞舞的工地厕所兼洗澡间,上千人洗澡却只靠两个凉水管”。

  这种夏日中的煎熬,岂是平常人所能想像?

  农民工在

城市建设的工地上流血流汗,贡献巨大。然而与此相对应的,他们却是进城农民工群体中生活最困苦的一部分,成了弱势中的弱势。城市是否应该对他们有所愧疚呢?所以,政府有必要设立相关“人文标准”,它不仅应包括冬天的室温,也应包括饭菜的营养、洁净,还该包括住宿的基本条件和必备的洗浴卫生设施等。

  也许会有人担心,如此立规是否过细过滥,是否有点小题大做?我们想说的是,从维护人的基本尊严、人的基本权利的角度出发,这样的要求无论多么细致,都丝毫不过分。

  事实上,在此标准之外,政府还应完善与此相关的举报重奖、违者必重责的相关法律法规。因为,关于农民工务工场所的卫生条件、住宿条件等,北京市建委此前已经发布过相关政策要求,但从媒体反映出来的现象来看,无论是执行的情况,还是查处的情况,都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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