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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才:请问走路需不需要培训资格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13:05 人民网

  学生想骑车上学,须先通过由交警部门颁发的《自行车骑行培训资格证》,如果没有该证,那就不能骑车上学了。4日,一场自行车驾照考试在成都实验中学举行。虽然参加测试的学生都有至少三年的“驾龄”,可还是有人因犯规而未取得驾照(1月5日《天府早报》)。

  据校方介绍,该校近200名高中生大多都是骑自行车上学的走读生。追追打打、单手或者双手离车,甚至人已经骑在车上了还勾肩搭背的现象,在中学生当中非常多。通过系统专业的学习,加强同学们的安全意识,对于确保骑车时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很有必要。

  无独有偶,上海卢湾、福建晋江等地之前也传出过自行车“驾照”考试新闻。总结起来,学校和交警部门的出发点,无非都是“为了学生安全着想”,“让学生在这个过程中真正学会遵守

交通法规”。但令笔者纳闷的是,为何说千道万,最后都要“获得XX部门颁发的XX证”?既然都有三年的“驾龄”,拿不拿“驾照”还有何意义?

  曾经听过一个故事:在一列火车上,一名残疾人因为忘记带残疾证,而被要求补买全价票。面对乘务人员的置疑,他悲愤地说:“难道我少掉的一条腿,还不能证明我残疾么?”毫不客气的说,在我们的生活中,各种“证件”已成为一种主宰。有证件才有权利,没有证件就没有权利,而获取证件的过程,实际上是赎买权利的过程。但问题是,天下有没有免费的证件?

  那些支持自行车考试的人,总有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骑车的由于没有进行相关的交规教育和考试,导致上路的不懂法也不知法,结果对自己和他人都构成了安全威胁。”、“由于现在道路交通的情况越来越复杂,骑车者没有经过培训和考核,就和他的交通工具走上马路,其结果可想而知。”……

  可是,假如我们把上面的“骑车”换成“走路”,竟然发现道理也是通的。是啊,我们走路又没有经过培训,又不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公民上路行走培训资格证”,况且,马路上每天发生那么多

交通事故,就这么“匆忙上路”,该有多危险啊!这么说,我们吃饭也该培训啦,因为总有人吃饭时要咬了舌头;睡觉就更不用说了,有人作息时间混乱,有人睡姿不对,老做噩梦……

  为什么我们不用对游泳池的人都实行持证游泳?因为他们的安全问题,局外人大可不必担心。不会游泳的人,会记得带上游泳圈,会自学或请人教他游泳,或者他根本就从来不进游泳池。当然,不管会不会游泳,只要他来到游泳池,安全问题都是应该时时挂心上的(事实上,淹死的总是“水鸭子”),但为了确保泳池安全,搞个全民游泳培训就是胡来。

  这些道理,相信学校和交警部门不会不明白。所以,他们要搞自行车骑行培训考试,自然有别的不可告人的原因,聪明的读者不会猜不到。

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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