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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政府该承担取消户籍差别所需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9:31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洪巧俊

  题由:深圳市重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非深户籍员工在养老的条件上和深户籍员工平起平坐,取消了非深户籍员工退休前5年连续缴费的限制。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在深圳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在我看来,深圳的这个改革很有现实意义。深圳作为我国改革的前沿,又迈出了可喜一步,但如果能把步子迈得更大些,不仅在养老上平起平坐,在上学、医疗等各个方面都能平起平坐,把深圳改革成一座真正没有户籍差别的城市,这才是人们所期望的。仅仅是养老保险不存在户籍的差别,其他方面仍然存在着户籍差别,就还没有摆脱深圳是有深圳户籍人的深圳这个“城堡”。

  没有户籍制度的存在,也就没有深户籍和非深户籍的差别,当然也就没有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区别。没有了户籍的问题,也就没有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在教育、医疗、

社会保险的区别。农民工在城市打工,为城市作了很多贡献,却得不到这个城市的认可和包容。一位农民工曾对我说,身份的差别,依然像他家乡虬杂的树藤一样,紧紧地缠着他们,使他们透不过气来。因为是农民工,他们不能享受到社保,因为是没有户籍的农民工子女,孩子的上学读书便无端地受限制,成为他们心中的痛。子女上学还要交赞助费,这是农民工比城市居民多出的一笔钱。

  户籍制度是一种社会环境公平不能实现的主要障碍。它阻碍了社会的整合和良性运行,制约了人口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无论从制度的效率还是从公平度来看,都与现代社会的发展格格不入。户籍制度不取消,就是你的城市化水平再高,也只能是形式上的城市化。推进城市化,应尽可能在短的时间内让农民工变为真正的城市居民,共享经济发展之成果,才是社会改革的根本目的所在。

  没有户籍差别的社会才是平等的社会,我们同在一座城市工作,都是这座城市的建设者、纳税人,不能因为你是当地户籍就可享受社保福利,而我是外地户籍就不能享受。说到底,户籍的差别还是身份的差别。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风险或阻力来自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利益落差。由于传统城乡差别的户籍制度背后隐含着诸多福利和特权,要改革就必须支付高昂的改革成本。但是,我们经常看到政府在年终盘点时说GDP有多高,财政收入突破多少,那么,政府是不是可以拿出一定的资金来承担取消户籍差别的成本呢?反哺农民,说了多少年,怎么老是光说不练?

  凭心而论,深圳这次在养老条件上取消户籍差别,是一个好的开头,因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没有户籍差别的日子会早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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