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牧野风:大学生们的英雄观何以错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1:52 正义网-检察日报

  南京某名牌大学在读研究生左凡因情感纠葛,在与人围殴时持刀捅伤6人。消息迅速在国内各大论坛蔓延,不少大学生留言“赞赏这种校园里已经罕见的血性”,有的干脆称其为“校园英雄”。更有226名博士、硕士及本科生共同签名呼吁,“左凡学习成绩好,是大家公认的好班长,是国家培养的高素质、高层次人才”,故请求法庭从轻处理,左凡自己也以英雄自居,庭审时面带笑容。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左凡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一个纯粹的刑事案件的主角,竟被大学生们描述为“不畏强敌的英雄”!看来,如今大学生们的“英雄观”,实在是很成问题,甚至已严重错位了。何以如此呢?

  其一,一些大学生普遍法律素养差,以至于在作出法律判断时被“同窗情”所左右,导致其“英雄观”严重错位。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王萍认为,当今高校法制教育课看似齐全,实际上多数学生缺乏法制观念。难怪左凡的校友认为,“师弟这种行为诚然不可取,但那种不畏暴力,奋勇杀敌的壮举;那种以一当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英雄气概,是伟大精神的写照。”这是典型的法盲发出的狂言和乱语。

  其二,许多大学生在是非判断中缺乏独立禀赋,过于盲从和跟风,以至于在法律认知上出现了“集体无意识”。许多签署联名信的同学在未掌握基本事实的情况下便轻率作出判断,并认定左凡伤人是“生命受到威胁时的自然之举,应判定为‘正当防卫’”。某在读研究生本不想在“呼吁信”上签名,但当她看到“呼吁信”让大家为校友“伸冤”时,便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更有的同学是看着旁边左凡的家长挺可怜,也稀里糊涂就签了名。

  其三,当今高等教育中缺乏必要的人文元素和生命意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罗曼·罗兰把大学称为“高贵的精神隐修院”。也有人把大学比做呵护青年的至情至性的“摇篮”。换言之,我们的大学,应比其他世俗机构更关注青年的心灵发育和成长。可是反观这些年来我们实施的高等教育,在此“科目”下的欠账或赤字实在太多太大了。

  因而,有了上述这些负面因素的长期浸染和发酵,我们那些大学生的“英雄观”发生严重错位,似乎也就在所难免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