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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杰人:广州治安问题扩大不是媒体的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7:52 中国江苏网

  作者:陈杰人

  在1月16日召开的广州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一语惊人,他说:“虽然广州资讯和媒体业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也造成一些治安问题被迅速扩大化。”《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说,张桂芳认为“媒体的报道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

  张桂芳的话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网上,人们围绕“到底是媒体还是别的什么因素影响了社会治安”这个话题展开了争论,笔者注意到,截止1月17日下午4点15分,新浪网的调查显示,在总数为5461人参加的投票中,认为该由广州警方为广州治安问题负责的有4754票,占总票数的87.05%,而认为应由媒体来负责的只有121票,占2.22%。张桂芳的话是否符合民意,可见一斑。

  实际上,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对于一方治安承担责任的理所当然是地方政府而不是别的任何人或者组织机构。我们承认,这么多年以来,由于处在开放的前沿阵地,国外各种思想意识和行为模式的渗透,加上内地大量的流动人口聚集,造成了广州市的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到过广州的人,都对那里的治安状况留有深刻印象。尽管广州市和广东省地方政府为此付出了大量的精力,但广州治安形势一直未有明显好转。

  本来,对于广州这个泥沙俱下的城市混乱不堪的治安形势,人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也鲜见有人将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归咎于地方政府的治理不力,人们甚至也看到了广州警方和司法机关为整治广州治安所做的积极努力。但从道理上讲,不管有多少客观原因,作为承担一方社会监管职责的地方政府,广州方面应对广州治安差的局面完全负责。因为,广州市地方政府是承担该市治安管理职能的唯一地方政府,纳税人把钱给你这一级政府,你就得为此付出努力,如果工作成果差,就是一种失职失责。

  现在,一提到广州市的治安责任,作为广州市政法工作和治安管理工作实际上的最高领导人,张桂芳的话却让人深为震惊。毫无疑问,张桂芳话外之音的意思非常明显——广州的治安不好,你媒体不应该报道这些丑事,媒体报道了,让更多的人知道了广州治安不好,甚至产生了不安的感觉,那整个广州治安不好的责任,就应该归咎于媒体了。

  这样的话,实际上体现了长时期以来我国一些政府官员的混乱逻辑,在这些人看来,社会上的事情,不应该让民众知道,一件不好的事情如果让民众知道,就会引起民众的反感或者不安,就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他们幻想着在隐瞒和愚弄民众中,过着掩耳盗铃的生活。这就是典型的“愚民政策”。

  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一些政府官员打着“稳定”的口号,千方百计隐瞒公共事件信息,阻止媒体采访报道,生怕民众知道某一件事。

  其实,有关媒体是否应当报道治安案件、疫情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情况,是个再简单不过的常识问题,对于公共事件,公民有知情权,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及时、全面报道案情,不仅不是添乱,反而是有助于人们及时知情,加强防范,也有助于警方加强责任心,及时破案以打击违法犯罪现象。

  在一个

和谐社会,公民对于涉及公共利益事件的知情权属于基本人权之一,任何政府部门和官员,都无权限制公民知情,相对地,也无权限制媒体的报道,对媒体的报道权说三道四。就治安问题而言,案件的发生,治安的好坏,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它和媒体的报道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人们因为媒体报道而普遍知悉某一案件或者地方治安状况,既是公民知情权的落实,也是促进全民防范的必要途径。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希望张桂芳书记能够理清头绪,多在组织警力为广州治安好转方面做些扎扎实实的工作。要知道,现在的公民,不是好糊弄的,现在的年代,也不是靠愚民政策能够蒙混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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