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麦:爱心一旦待价而沽就令人伤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0:08 红网

  在去年,共有94家单位、企业及个人向西宁市儿童福利院捐赠了财物,但据儿童福利院负责人介绍,其中有些捐赠者要求福利院带着残疾儿童参加理发店的开业典礼、歌舞厅的商业演出,有的捐助单位甚至“威胁”如果不在指定版面、指定时段刊播相关新闻,就要讨回捐赠的物品。其中一家曾向西宁市儿童福利院捐赠过财物的企业认为,企业付出就要取得回报,企业得不到天上掉下的馅饼,所以也不会把馅饼白白地送给别人。(1月17日新华网)

  打着向残疾儿童“献爱心”的旗号捐赠财物,反过来又向残疾儿童提出相当苛刻的“回报”要求:这样的心态显然不是意在真诚施慈布善,而纯属将爱心待价而沽的世俗式交换把戏。想想那些“身心皆伤”的残疾儿童,正因为他们的年幼无力、孤独无助,才被迫进入了福利院,才希望能够获得些许“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聊以生存。然而令人遗憾甚至令人发指的是,有能力为残疾儿童给予力所能及帮助的有钱人,居然把残疾儿童参加开业典礼、商业演出、刊播新闻等,作为获取企业捐赠的“必然条件”,否则就绝情地收回捐赠的物品。

  可能有人认为,企业这种有偿捐赠属于“爱心作秀”,但就我看,这远比“作秀”丑恶得多。所谓“作秀”,不外乎通过捐赠捞取点社会名声而已,却西宁这些捐赠者们,不仅既要捞取“献爱心”的名声,更要迫使残疾儿童去为他们直接出力赚钱。从本质上讲,这些企业就是在利用残疾儿童的生理缺陷、利用残疾儿童必会博得的“社会同情效应”,为他们获取更大的经营效益。严格说,这跟某些不法分子利用残疾儿童做道具在街头乞讨,有何两样?

  我们说,企业出于宣传自身形象的需要,通过捐助弱势人群等“献爱心”活动“作秀”一番未尝不可,因为这并不伤及受助者;而如果拿着自己的“爱心”非得向受助者“待价而沽”,非得要求受助者们付出某种实质性的、人格尊严的代价,则如此的“爱心”就必将令受助者们伤心。因此我认为,像西宁某些企业向受助者心灵上“撒盐的爱心”,宁可不要!

    稿源:红网 作者:张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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