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丙文:43岁卖淫女之死与母爱的尊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2:25 新京报

  虽然我在万里之外,但一样能够感受到沉闷窒息的空气,那蒙受羞辱的呜咽似乎盘旋上空,令人心悸。

  福建永安市一名43岁卖淫女在卖淫过程中遇害。据警方介绍,遇害的卖淫女卖淫的收入主要是为了养育在泉州一大学念书的女儿,以及尚在念小学的儿子。民警说,她本应退出她所从事的极不光彩的行当,根据事后的调查,发现她也是出于无奈。她基本没买过新衣服,她挣钱不是拿回家就是寄给自己的女儿。她女儿的大学学费加生活费一年下来,要一两万元,而小儿子的身体又不好,常常需要住院、吃药等。(《海峡都市报》2007年1月18日)

    诗人艾青曾经赞咏大地母亲,“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读过这条报道,笔者也无法抑制夺眶而出的眼泪。因为我看到民生之痛正在不断挑战母爱的极限。我们常说,母亲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她能够为了孩子默默奉献一切,而不求任何回报。但是,难道母爱真的就没有极限吗?这位母亲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她也应该知道什么是耻辱,也知道什么是对错,但在现实生活的重压之下,传统母爱的极限,以及接受母爱的心理极限,都被强制性地突破。这位母亲需要每一个有良知的人为之辩护。

  虽然这位母亲所从事的不算职业的职业并不光彩,但她身上仍蕴含着伟大的母爱。

  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的女儿读大学,得到良好的教育;让儿子去住院吃药,保全一个健康的身体。人类有史以来,卖淫决不是高尚的生存方式,但是,如果一个善良的母亲不依靠卖淫便不能供养孩子上学,便不能支付医药费,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抱以同情,或愧以反思?

  作为一种迫不得已的下下之策,倘若我们不分青红皂白地唾弃鄙视,那么我们其实并没有真正掌握道德的标杆。善良的风俗应该让善良的人活下去,正义的道德应该让无助的人寻觅生路,而不是相反。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另一个近乎相同的故事,一名作为长女的乡村女教师为了筹集三个弟弟的学费和偿还家庭债务而瞒着家人卖身。自2002年春节开始,她周一到周五在乡村教书,周六和周日到城里卖身,直至两年后由于道德自责与身体病痛行将压垮她时才停止卖身生涯。

  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所有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每个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民生之痛,痛在教育、医疗与住房难以承受之重,痛在社会伦理与传统道德被扭曲,痛在一个母亲不能够以母亲的尊严死去。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反思,更需要切实的行动。

  颜丙文(北京编辑)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