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给流动人口以明确的权利预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09:55 新京报

  今年,北京市计划将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对流动人口实行属地管理,做到与常住人口的同服务、同管理,切实使流动人口融入城市、融入社区,实现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的和谐相处;推出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服务新举措,探索解决流动人口户籍、住房、医疗等问题的新思路。(1月20日《北京娱乐信报》)

    流动人口管理问题,一直是人口管理和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而流动人口的权利保障和城市管理的难度息息相关:权利保障越好,与户籍人口的权利关系越平等,流动人口接受各项管理的主动性越强,管理的难度就越小,城市规划和管理的信息准确度与科学性就越强。反之,如果只强调管理,而在相应的权利保障上将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区别对待,那么,流动人口对相应的管理抱抵触情绪的概率将大大增加。北京市此次特别强调对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在对待流动人口问题上,是一次理念进步。

  然而,知易行难。明白管理必须建立在平等服务的基础上的常识不难,难的是给流动人口以明确的权利预期,让他们明白,接受管理(比如暂住登记)将会有明确的“权利兑现时间表”。有了这样的时间表,他们就会积极主动地配合管理。这样,城市人口的信息将做得科学准确,而依据常住人口做出的各项

城市规划和管理决策,比如公共交通的设置,教育、医疗、住房、治安、社会保障资源的安排与规划等,都能够做到科学有序,适应并引导社会的发展。反之,城市的各项规划和管理可能会陷于被动、混乱与无序。

  此前的1月16日,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子女入学、

维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其实,早在2005年10月25日,类似的理念就曾被明确提出,即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由过去的防范控制型管理,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服务型管理。但是,户籍改革等相应问题的解决速度,还很难让人满意,而农民工的权益问题、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和高考等问题,都由此派生,成为越来越复杂的社会问题。

  时至今日,社会资源已经有相当一部分进入了市场公平分配阶段,只有少部分资源如户籍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高考资源分配等,还没有进入市场。因此,政府对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就可以在这些关键性的非市场资源上下工夫,让流动人口因为享受到了更优质的服务,而愿意积极主动地配合其管理。不过,由于长期得不到明确的权利预期,因此,流动人口的“脱管”现象,就成为全国性的普遍问题。公安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6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登记暂住人口8673万人。而同期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情况显示,2005年中国流动人口约1.5亿。也就是说,将近一半的流动人口处于“脱管”状态,其中相当数量的流动人口在城市暂住时间较长,“流动人口不流动”,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在自己购买的房屋里长期“暂住”。

  中国正快速行走在千年未有的城市化道路上,在这样一个变化大于计划的时代。因此,切实改革户籍与高考制度,还流动人口以完全平等的市民待遇,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任务。在这方面,北京市正试图走出一条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的新路,期待着这条路能越走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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