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义兴:国税总局自行修正纳税成本不具说服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00:12 红网

  2006年12月,世界银行与普华永道联合发布调查报告,称中国纳税成本排名全球第八。据了解,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并不认同,认为其统计方法、计算方法以及采纳数据等都不科学。目前,国税总局正在对调查报告进行修正,“希望拿出更有说服力的数字”(1月22日《中国经济周刊》)。

  其实正如社会所了解的是,纳税成本,就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为纳税而耗费的人财物与实缴税收之比,也是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所需额外追加的成本。同时,由于纳税成本也是反映有关地区与国家税收制度与管理合理性程度的一个指标,所以,有关机构也往往以纳税成本的统计数据对税收制度作出一定的评介。所以在此情况下,国家税务总局对世界银行与普华永道相关纳税成本统计排名不予认同,应该说,在利益关系与情理上可以让人理解。

  可尽管如此,如果国税总局在对纳税成本排名第八表示不满的同时,却以自已名义直接对这个调查报告进行修正,并借此想要“希望拿出更有说服力的数字”。如此一来,他们的“希望”不仅会落空,并且就此拿出的“数字”与世界银行与普华永道的统计相比,或许在理论上更不具本应有的社会公信“说服力”。社会效果也恰恰会相反。

  因为一种统计方法是否具备社会公信力,或者说是否科学,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程序安排的公正性。因为很难想象的是,当在进行某项工作安排时,存在参与方能为自已谋利机会,那在一般情况下,就很难会禁得起这样的利益机会诱惑。具体的说,由于纳税成本以及相关的统计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有关税务制度合理性的水准,而国税总局又是相关税务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人,因此纳税成本的统计结果也就与国税总局有了天然的利益关系。所以在此条件下,如果由国税总局自已直接对纳税成本数据予以修正,那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让国税总局自已对自已的工作“评分”,而如此,即使退一万步看,就是国税总局真的能“洁身自好”并“大公无私”,然以正义程序所要必备的公正角度讲,如此的“修正”又会有多少社会公信度可言?想结论也应是不言自名的。

  所以就像一句名言所说,不仅要公正,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而以此对照,上述国税总局直接对世界银行与普华永道相关调查报告的修正,显然不具应有的利益超脱关系,并且不符合程序公正要求。

稿源:红网 作者:周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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