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健刚:民间力量推动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08:59 南方报业网

    纪念邓小平南方讲话15周年系列评论

  作者:朱健刚  

  随着中国传统性权威的消失,倡导民本的和谐社会的政策出台以及来自普通公民的维权意识和公共参与愿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似乎已经不再满足于只是依赖政府或者求助精英,也不再将自己的行动只是局限在对自身利益的诉求上,他们正通过一系列的集体行动和自我组织在乡村教育、环境保护、社会健康乃至农民权益等各个方面开展着广泛而丰富的志愿服务。民间正在被组织起来,正与政府和企业一起,通过互动和合作,来寻求民间的自助或者互助,谋求公共利益的实现。这些现象不但活跃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活跃在西北、西南遥远的乡村,分布在祖国的四面八方。参与的人群不再只是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而且包括记者、政府官员、教师,甚至职员、学生和外来打工者。正是这样广泛的行动和话语展示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民间力量,也暗示着在中国建设公民社会的可能性。

  公民社会因子已在中国出现

  公民社会的概念舶自于西方,却并不局限于西方。它在现代社会中极富包容性和开放性,并随着历史变迁和文化不同而不断变化其内涵。从根本上来说,它与政治社会相区分,强调国家和市场之外的社会自我组织、强调社会自身的相对独立和自治。西方版本的公民社会或者表现为NGO组织或者是新社会运动和以大众传媒为主的公共领域的讨论。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全球社团革命,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正形成支撑西方文明的三大部门。并且经由全球化的作用,公民社会组织及其运动业已成为全球治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所以虽然这个概念来自西方,但是随着如联合国发展署、世界银行这样的国际发展组织进入中国,这一概念也进入到中国,并已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实践和话语都产生现实的影响。

  学术界从90年代初围绕着公民社会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现在许多民间组织也以非政府组织(NGO)自称,公民社会组织和行动所提出的议题,例如环保、健康等已逐步进入政府的相关文件,甚至进入决策过程。在这15年间,中国本土NGO的涌动、公共领域内民间话题的创造、各种以社区为基础的公益行动的开展以及在中国逐步显现的公民权利意识都已经使得类似于西方版本的公民社会因子在中国出现。虽然这些公民社会的因子仍然受到来自政治、经济和

传统文化力量的限制,而并没有使得独立的公民社会在中国生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民社会在中国缺乏生长的土壤,相反,中国的民众对公共参与、公民权利以及对公民文化的倡导都有着广泛的需求。据不完全的统计,在缺乏足够法律保障的情况下,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从15年前的几乎为零,仍然发展到现在的800万个左右。这就是明显的证明。

  中国公民社会组织不同于西方

  不过也应该看到,中国的公民社会组织的文化和行动方式不同于西方公民社会中的以NGO的独立和对抗为主的表现形式,它更多地表现为社区自我组织,公共话题的非正式讨论、民间集体的公益行动以及NGO与政府和企业的多方合作等。简单地说中国的公民社会主要表现为众多非政府性质也非企业性质的各类社会组织及其集体行动。中国的公民社会要发展,需要有自己的创新战略,使得既能够体现民间自主和自治,又与现有的政治经济环境相吻合,并能深深植根于中国自身的文化土壤中。正是在这样的一种谋求创新的情境下,中国的公民社会正和国家的和谐社会战略结合起来,开始新的社会改革开放的试验。如果说公民社会在很长的时间内还是只能做不能说的暗地里涌动的潮流,那么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倡以及和谐社会战略的提出,非营利组织以及其他公民社会组织正走向前台,并在地方的各个层面形成一种新的力量来推动地方和谐社会的建构,并在更深的层次上,推动自市场经济改革以来新的社会结构的转型。毫无疑问,这将是从市场经济改革以来中国的第二次改革开放——社会的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而这一次社会的改革开放,相信将会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

 [1] [2]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