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柠:旧话重提“光华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7日09:31 南方新闻网

  天下论坛之刘柠专栏

  1月23日,关于位于京都市留学生宿舍“光华寮”归属权问题的诉讼,日本最高法院向诉讼双方代理人分别送达了聆迅通知书,将于近日听取各方对于“到底谁是代表中国的政府”的意见陈述,使这件40年悬而未决的事件重新浮出水面。我国外交部发言人25日发表声明,希望日方妥善处理此事。

  光华寮位于京都市左京区,是一幢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五层楼房,建于1931年。二战时(1945年),京都大学租借作为中国留学生寮(宿舍)。战后(1952年),当时的“国民政府驻日代表团”买断建筑产权,由赁屋而居的中国留学生自主管理。直到现在,仍有数名华人留学生居住其间。中日复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了在国际法上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该设施也就顺理成章成了中国的国有资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机构行使监管之责。

  1967年,正值大陆“文革”如火如荼,台湾“中华民国政府”作为原告,起诉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8名华人寮生,要求归还该设施。官司打到1972年9月,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唯一合法政府,与台断交。

  1977年,京都地方法院一审以“日中邦交正常化后,作为中国公有财产的该寮所有权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方”为由,判决台湾败诉,台湾当局不服上诉;1982年,大阪高等法院取消一审判决,退回重审;1986年,京都地方法院重新审理后,居然改判台湾当局胜诉,引发了中方的强烈反弹。翌年,大阪高等法院驳回中国方面上诉,再次判归台湾当局,并命寮生们迁出;寮生不服,复上诉。

  为此,中方多次向日本政府提出严正交涉,但日方却始终强调“三权分立”原则,以“行政不干预司法”为借口,回避责任。光华寮问题甚至成了日中首脑会谈的议题,乃至邓公(小平)公开指责日本政府“制造一中一台”。至此,事件发展成外交问题。为避免招来中方更猛烈的批判声浪,日最高法院不惜把此案打上“封印”,长期搁置。

  “光华寮事件”是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日关系蜜月期的仅有的几桩摩擦之一,其实质是“两个中国”,昭示了中方在

台湾问题上不可动摇的立场的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暴露了日方在该问题上的暧昧性、权宜性,暗示了未来两国关系“晴间多云”的逆转。

  众所周知,中日两国在台湾问题上的共识是邦交正常化的政治基础之一,也是中方不容挑战的底线。但是,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另一方面,由于日本特殊的政治风土及其投射在某些政治家身上首鼠两端的“两面性”,更由于美国所主导的“日美安保”从最初的牵制日本、防止其江湖“独走”的约束机制向所谓“全球同盟”的共同防卫体制的转型,日本在台湾问题上的野心时有显露,从“周边有事”,到“有事法制”,直到最近与美共同制定旨在“台海有事”的情况下军事介入的联合作战计划,不无升级的趋势。对此,美国虽难脱纵容、诱导之嫌疑,日本也不乏顺水推舟,甚至夹带私货的“自主性”。

  不过,回到问题本身。就事论事地说,双方在20世纪80年代的交锋,其实也有误解误读和相互试探的成分——毕竟,蜜月有时也意味着不了解:中方对日方指责,显然以自身的政治制度为基准,缺乏对对方社会的理解。公平地看,“三权分立”并不完全是日本拿来说事的“借口”,同时也是政治现实,与其战后“和平崛起”的事实并行不悖。可话说回来,此案判决一波三折,翻来覆去,终遭长期搁置的事实表明,尽管日方嘴上说“行政不干预司法”,但政治因素的介入是明摆着的,不由司法系统单独“恶搞”,终被叫停的背后,政治之手若隐若现(同一时期,前首相中曾根以公职身份参拜靖国神社,翌年断念之事也与中国有直接关联)。

  无论如何,最高法院下达聆讯通知,表明既往台湾胜诉的二审判决将被再检讨。在今天中日关系回暖,中国“和平崛起”正变得高度现实的大背景下,难以想象,这种再检讨会偏离“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同时,无论司法的天平偏向哪一方,对日本来说,无疑都将再度激起外交上的涟漪。

  (作者系北京学者)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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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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