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刚:单位自建房分配口子开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09:30 江南都市报

  ●本报评论员吴志刚

  正在召开的广州市政协会议爆出消息,广州市将允许单位自行建房分给没有享受实物分房和货币分房的住房困难职工。

  单位自建房分配曾经是富有中国特色的福利制度,但随着住房分配制度的弊端显现和住房商品化的大势所趋,福利分房在公众的视线中渐行渐远。从目前的社会发展态势来看,笔者认为广州允许单位自建房分配弊多利少,这个口子开不得。

  就在本届广州市政协会议上,天河区副区长丁建华坦言自己属于无房一族,称“很多公职人员,凭正常收入是很难供得起房的。”政府官员买不起房之所以成为新闻,是因为在公众视野中,官员都是理所当然的有房一族——不仅有房,而且多是超标准甚至多套豪华住房。副区长爆出的这则新闻,似乎是在为广州开禁单位自建房做舆论先导。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大小官员都可以通过分配手段获取住房,完全可能成为

房价越控制越高的原因之一。毕竟,买房难如果不涉及政府官员的切身利益,那更会影响官员控制房价的动力。

  目前的房价与百姓的收入确实是背道而驰,但在无法全民普及福利房的情况下,个别特权部门或垄断企业执行福利分房只能造成更大的不公平。因为既得利益者在分配到住房后,完全有可能把多余的钱投入楼市,进一步炒高房价。当前高房价的产生,并非福利分房的被禁,而是市场游戏规则不健全及政府失位所致。不能因噎废食,重走老路。

  单位自建房分配存在多种负面因素。一是法理障碍。福利房与国家住房商品化大计针锋相对,目前全国有一半多的省市区宣布不再允许单位自建福利房;二是土地问题。单位自建房一旦开禁,那些没有地的特权部门,势必想尽办法批地或改变土地属性,从而造成国家的土地政策失控;三是腐败问题。单位自建房脱离市场监控、脱离招投标程序,单位负责人自己说了算,有可能建起一栋楼,倒下一批官。

  由于无法承受

商品房的高房价,国内近期兴起一股民间自建房热潮。但除了温州的民间自建房组织历尽波折拿地之外,在其他城市大都被否决。个人自建房作为新生事物不去扶持,却利用公权力重走老路,更要加深公民的单位属性,而降低其社会属性,造成人才不易流动。这不但与以民为本的执政方针有抵触,也与商品经济社会要求人力资源随价值配置的原则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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