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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论坛:民工需要的不是善待而是平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10:05 南方报业网
南方论坛 本报特约评论员 农民工需要城市所“善待”的,本就是他们应该享受到的基本权利和福利。如果法律充分地保障了他们这些权利,平等地保护着他们的利益,给了他们有力的法律支点,他们根本不必被动地等着别人的善待,而是像城市里其他群体一样,能够自己主动、自力地善待自己 近日,各地“两会”纷纷召开,“农民工问题”成为热门话题。随着城市文明的进步和许多城市对农民工的依赖,“善待外来务工者”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的共识。无论是广州、东莞的“两会”,还是北京、上海的“两会”,改善农民工目前的整体生活状况已基本成为共识。在一些地方,农民工代表还列席了人大会议。在北京市“两会”的一次政协座谈会上,市长王岐山关于“善待农民工”的一段谈话就让人听来很是温暖。他沉重地说:北京有几百万农民工,他们抛家离子,在这里为北京干活,雪里来,雨里去。大城市很繁华,农民工却不能很快融入其中。我们要善待他们,我们离不开他们。他透露,目前北京每天有1300吨的餐厨垃圾、1.4万吨的固体废弃物,这些城市垃圾就靠外地农民工来处理。在东莞“两会”上,市委书记刘志庚也提出要“降低外来务工人员入户门槛”。 作为有现代城市理想的都市,应该有这样为农民工权益鼓与呼的胸怀;为民的官员,应该有这样的底层情怀;雪里来雨里去为城市的繁华流洒血汗的农民工,应该享受到来自城市的这种善待。其实,不光北京、东莞该如此,那些享受了农民工辛勤劳动的各个中小城市又何尝不该如此?动辄把城市治安问题归咎于农民工、想尽办法为农民工进城设置门槛、变着花样歧视农民工的城市不仅自私,而且正在远离基本道德,对农民工的态度考验着每座城市的良心。 但当思考停留在“善待农民工”这个字眼上时,又会为农民工感到非常悲哀:城市的“善待”为何对农民工这么重要?农民工为什么需要依靠别人的善待,他们不能自己“待”好自己吗,他们自己“善待”自己还不够吗?法治社会是一个“每个人不必依赖和寄望他人善待”的个体自我保护的社会,法治社会信仰这样的原则:世界根本没什么救世主,任何外来保障和道德善待都是靠不住的,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才能最好地善待自己,法律对私人权利的制度性保障赋予了每个人自己善待自己的能力,利益受损时依法伸张,根本不必信赖某个外人的善意。企业家经营企业、商人开门卖东西,根本不用指望谁的“善待”,只要受到法律平等地对待、平等地保护就可以了。 而农民工所以需要城市的“善待”,正在于他们还缺乏法律平等的对待和保护。诸种法律权利的虚置使他们成为一个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群体,他们并不能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自足地保护自己,只能被动地看城市的脸色,等着别人恩赐的“善待”。当他们的工资遭遇无良老板拖欠时,他们很难依靠法律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只能寄望城市的“善待”别拖欠他们的工钱;他们进入城市后,子女的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只能寄望城市的“善待”别去封那些农民工子弟学校;劳动时基本的降温、保暖福利得不到保障,只能寄望城市的“善待”恩赐他们一瓶汽水、一块棉被、碗里多块肉。 其实,农民工需要城市所“善待”的,本就是他们应该享受到的基本权利和福利。如果法律充分地保障了他们这些权利,平等地保护着他们的利益,给了他们有力的法律支点,他们根本不必被动地等着别人的善待,而是像城市里其他群体一样,能够自己主动、自力地善待自己。换句话说,城市需要的不是在道德上特别地“善待”农民工这个群体,只要在法律上“平等对待”他们就行了。以“法律的平等对待”赋予农民工同其他城市人一样的权利,让他们自己“善待”自己,那种“善待”才是最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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