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鹰:绝不能让收红包合法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15:04 光明网

    作者:张铁鹰

  北京市政协委员陆德山拿出提案,建议政府卫生部门正视并深入研究医院“红包”现象,用制度规范医疗“红包”行为,建立“红包”上交制度,医院可将“红包”部分返还医生,作为奖励。(1月27日《新京报》)

  在陆德山看来,患者给医生送“红包”,医生暂时收下,对患者及其家属,尤其是重病患者在住院时和手术前,都是一种必要的心理安慰,不能算是行贿受贿。正是在收“红包”合法的思想主导下,陆德山委员才提出了对“红包”的处理方案,即由各医院应设立“红包”上交制度,医生将收到的“红包”主动交给医院,医院则根据每个医生的上交金额和医疗水平,向医生返还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奖励。

  据报道,“卫生界政协委员闻听此提案连连摇头”,这说明,在对“红包”的性质认识上,人们的看法是基本一致的,那就是收“红包”既违法,又不符合医生的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其一,除了正规的医疗收费外,患者无需再缴纳任何费用,如果向患者收“红包”,则是乱收费行为;其二,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是医生的天职,如果医生依患者所送的数额来决定拟提供服务的质量,那么,危重病人就可能得不到及时治疗。

  毋庸讳言,当前在卫生系统还存在收“红包”现象,要彻底根治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还需要不很大的气力,但这不能成为让收“红包”这一丑陋现象合法化的借口。如果让收“红包”合法化,其后果将非常严重。首先,它激化医患矛盾。患者向医生送“红包”,固然是受“不送不放心”的心理支配,但这不等于患者认可医生收“红包”行为合理,更不等于患者从内心深处愿意主动给医生送“红包”。实际上,广大患者不但从来没有认可过医生的收“红包”,而且大多对这一行为极为厌恶。如果让收“红包”合法化,势必造成医患信任本已动摇的基础更加不稳,加剧医患矛盾。其次,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也不能靠返还“红包”一定比例来提高。返还一定比例的“红包”,虽然可以增加医生的收入,但却容易造成医生“为钱服务”心理,刺激医生开动脑筋“向患者要效益”,使患者成为医生的“摇钱树”,使经济弱势群体望

医院门而徒叹。其三,让医生上交“红包”无法有效监督。医生收“红包”都是在私下进行,医生收“红包”后,是否交出,有时全凭自觉,在这种情况,谁收了多少“红包”,谁没有全部上交,无法监督更无法证明。既如此,建立在自我道德约束基础上的上交返还制度,就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及。

  因此,保持对收“红包”行为的“严打”态势,让收“红包”者经济上吃亏,政治上失势,为患者创造和谐的就医环境,让患者真正感到不送“红包”也能看好病,才是我们应该努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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