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凤英:通过立法处罚脏话的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04: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在上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罗华荣、顾大僖提交提案,建议以立法处罚的方式来解决市民爱讲粗话、脏话的问题。(1月29日《北京日报》)

  要通过立法处罚的方式解决粗话脏话的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话是粗话脏话?总不能执法者说什么是什么吧?所以要立法,第一件事就是要先编纂一本“粗话脏话大词典”。

  但我们知道,汉语是一种极为丰富又在不停发展变化的语言,许多曾经被认为是粗话脏话的词汇,后来就不算了;反过来,很多原本不是粗话脏话的词汇,后来又算了。比如“小姐”“鸡”“鸭子”等,孤立地看,这些都是不含褒贬的普通名词,但放在特定的情景之中,又可能成了骂人的粗话脏话,这究竟该如何界定呢?

  即便是解决了这个问题,还有一个如何调查取证、谁来认定的问题。两位委员建议由“城管”来担负起认定和处罚的工作,“可以采取流动或随机执法的形式”,这实际上等于让城管同时扮演检察官兼法官的角色,等于赋予了城管想罚谁就罚谁的权力。这一幕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退一步说,就算是立法、执法的技术问题解决了,市民慑于城管的“随机执法”,而不敢再讲粗话脏话,是不是就解决了市民的“健康、文明”问题呢?也不是,因为讲粗话脏话仅仅是不文明的表象,立法处罚也顶多使市民变得虚伪,满口仁义道德,如此而已。

  其实,解决市民的文明素质问题,我认为有效的办法就是示范。在任何一个社会当中,精英阶层往往会成为其他阶层模仿的对象,要想使普通市民文明起来,首先就应该使精英文明起来。

  邬凤英(北京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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