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建:取消择校费,扩大供给实现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09:01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信力建

  张广宁市长在广州市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就教育公平问题屡次强调自己赞成取消择校费。张市长认为教育均衡发展的解决途径是,在取消择校费的基础上继续把学校硬件解决好,并由政府来奖励教师。

  推行十几年之久的择校费前几年屡屡诉诸报端。某些“名校”为了提高待遇而纷列各种创收名目,择校费就是名校创收的最大来源。“择校费”占用国家资源而变相“炒卖”学位进行“二次分配”,严重阻碍了教育公平发展,也连带出各种社会问题。这也是大家一致呼吁取消择校费的根本缘由。

  若此举付以实践,必将带来实现教育公平的新契机。但取消择校费并不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最终条件。我们仍需明确名校、择校费与教育供给的三者辩证关系,不能进入以下三大误区:

  第一,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本不应设立创收项目。“名校”由于政府资源过度倾斜形成稀缺资源,由教育部门鳞选后成为“名校”更使择校费征收名正言顺,民众趋之若鹜,这违背了义务教育法的根本原则。应由政府拿财政收入来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供给,保证每个学龄儿童的九年义务学习,真正符合全民义务教育的性质,不允许任何名目的收费。

  第二,取消择校费是否会取消“名校”?这是广大老百姓更关心的问题。如果“名校”依然占据特殊地位特殊资源的话,我们仍然会担心各种条子票子纷飞,使隐性寻租行为更扩大化。使择校费“弃明投暗”进行暗箱操作,这将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的做法。

  第三,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主要症结在于教育总体供给不足。广州市是向国际化发展的都市,随着

城市建设的扩张与格局规划变化,新的城市人口分布与外来人口的涌入使整个教育资源的供给严重滞后。

  而教育供给完全可以放开由公立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承担。尽管政府旨在扩大教育供给推行“名校办民校”,但目前已表明这种做法完全是真创收假转制。如果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只有做到“独立法人,独立财务,独立招生,独立发文凭,独立校园”的规定才能称得上真正的民办学校。

  因此,解决教育公平不仅要取消名校、择校费,更要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政府提供保障性教育条件与机会,而由市场分配来实现富人选择优质的“选择性教育”。这一部分的教育供给,可借鉴国外的做法,由民办教育来提供优质的高收费教育。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应享受政府公平投入,公共财政向弱校倾斜保障公平改变目前的不公。(作者系知名教育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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