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书之:法院工作报告被否为何出人意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01:55 新京报

  1月25日,湖南当地媒体报道,《关于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因赞成票未达到应到代表人数一半而未获通过。2月1日的《南方周末》披露了此次“否决”的经过:在中院工作报告表决之前,来自衡东县的人大代表刘跃中在现场“看本子”念了五条意见:中院有法不依,司法不公;不尊重下级法院的判决结果;判人情官司,谁有钱帮谁;法院领导开茶楼;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刘跃中说:“这样的法院还是人民法院吗?如果这样的法院的工作报告在大会上都通过了,那我们还是什么人大代表?”在引起其他代表掌声回应之后投票,因赞成票没有过半而被否决。

  受“中庸”传统的影响,目前社会上乐于做出头鸟的人并不多,愿意在人大会场里公开号召大家跟整个法院系统“作对”,更是少有。刘跃中为什么就站出来,细数衡阳中院的“五大罪状”呢?当地有人为中院鸣不平,说刘跃中本身就是中院管辖的一个案件的当事人,他的一个案子一审在基层法院胜诉,到二审却被改判,因此对中院心存不满。

  另有一个代表也有这样的情况,这些

人大代表有挟私报复之嫌。

  从“五大罪状”中“随意更改下级法院判决结果”这一条来看,刘代表可能免不了瓜田李下的嫌疑。但退一步讲,即便有个人情绪的因素在里面,又怎么样呢?人大代表本身便是社会不同群体、不同利益阶层的代表,带有“感情因素”发表意见,是否具有必然性呢?问题是:为什么一个代表在会场上振臂一呼,应者云集?要知道,衡阳市的人大会场是没有表决器的,代表要举手表决,投了什么票,暴露无遗。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否决票、弃权票?

  这个有争议的人大代表在本次否决案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呢?笔者以为,既不能说是“罪魁祸首”,更不能说是“扇风点火”,只不过做了公开的导火索罢了。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莫看“衡阳中院最近两年也没有出现关于他们干警的负面报道”,但老百姓心中肯定有杆秤,对中院的工作有自己的认识。正因为很多人平日对衡阳中院的工作心存不满,才能够“一点就着”,创下又一个“出人意料被否”的纪录。

  “否决”发生了,去纠缠“是否泄私愤”恐怕没什么意义,有意义的反思在于两点:其一,在人大代表分组讨论过程中,衡东县的代表已经提出不满意见,参加讨论的中院庭长与副院长为什么听听就算了,不作答复?而报告被否决,“事情闹大了”之后,又是公开整改、公布热线电话,又是主动去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在报告被否之前,对群众的意见、甚至于部分代表的意见,为何不屑关注?其二,既然代表中存在大量不满,为什么在有人出头宣读意见之后才被积极响应?如果无人出头,大家会不会都成为“沉默的大多数”,持着从众心理做“好好先生”,虽心存不满也要支持报告通过?

  人大代表否决中院的工作报告,应该是一件庄严的事情,却由于一个“挟私报复”的质疑大打折扣,这让人有点不可思议。其实,我们与其怀疑“刁代表”的动机,不如考虑一下:人大代表在人大会场上怎样才能负责、有效地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那些喜欢做好好先生的代表们,如何正确认识自身肩负的职责,把自己作为代表的真实想法堂堂正正地表达出来?

  □毕书之(陕西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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