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浴场放安全套是在放纵卖淫嫖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0:02 红网

  近年来,安全套成为一个敏感的的话题,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唐而皇之地放置了安全套,而且无一例外地都是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默认与许可。

  有报道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卫生部会同商务部组织制定了《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向地方卫生及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见2月4日《新京报》)

  我们注意到,《规范》征求意见稿在对沐浴场所的选址、装修、环境、设备、人员等都作了详细要求同时,还特别指出,沐浴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应该说,在沐浴场所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一点都不让人感到意外,因为在此之前,安全套在类似浴场的公共场所早已登堂入室,比如安全套在大街小巷随时随地都能通过自动发售设施买到,比如歌厅、舞厅、酒吧甚至大学校园,安全套也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就近方便公众使用。

  为何安全套能公开现身于公共场所,占有一席之地,据说有关部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尽管我国明令不得卖淫嫖娼,怎奈“小姐”、“嫖客”们暗地里相互勾结,兴风作浪,警方打击力度虽大,仍改变不了现状,加之淫秽的男男女女一时“性”起,仓促上阵,使用安全套的人寥寥无几,致使性病传播呈高发态势,更令人忧虑的是,

艾滋病也有蔓延趋势,高危人群对社会的危害不言而喻。

  一方面对卖淫嫖娼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却不得不为这种行为创造条件——提供安全套。面对执法的尴尬,我们的社会给予了足够的宽容,如此做法让许多人大惑不解,给卖淫嫖娼人员提供安全套,究竟是让此行为收敛还是放纵?在确保公共场所卫生问题上,是要规范起来还是任其犯规?如何破解这个棘手的难题,各级政府特别是执法部门可谓伤透了脑筋,只好以退为守,采取了两全其美的策略——你要卖淫嫖娼,可以,前提是必须使用安全套,但是你也别忘了,你的丑恶行为一旦被警方发现,必然会受到追究和制裁。

  在沐浴等公共场所安全问题上,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越来越多的“小姐”正在里面从事色情服务,她们挂着按摩的“羊头”,卖的却是地地道道的“人肉”。我们认为,对类似场所规范是必要的,但为了阻断日益蔓延的性病、艾滋病,即使犯点规——主动提供安全套,也是情有可原,须知,执法需要严肃和严厉,但也需要人性和温情。在安全套是否走进沐浴等公共场所问题上,征求意见是必要的,但千万别磨磨蹭蹭,安全套迟一天进沐浴等公共场所,安全威胁就早一天离我们而去,而对于此类场所的色情服务,我们的态度依然是——无情打击,决不手软,决不罢休!

稿源:红网 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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