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一民:失业保险金闲置背后的制度缺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1:47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楚一民

  失业保险金适当结余是必要的,既有利于保险金本身的运行安全,也有助于失业保障的开展.但是,如果这种结余到了“大量闲置”的地步,动辄数十数百亿,乃至“有钱花不出去”,那就不是什么“适当结余”,而是巨大的浪费和损耗了。

  近年来,广州失业保险金进多出少,已累积53亿多元。广州财政局一位负责人说:“在目前的情况下,即便广州停止征收失业保险金,也够用15年”。而另据透露,目前全国失业保险金结余已达708亿元。(《东方早报》2月4日)

  在总体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仍供大于求的社会大背景下,用于失业救济、促进就业的失业保险金却出现大量闲置、“用不出去”的情况,无疑显得极不协调。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现象,或者说,此种不协调局面说明了什么?依笔者来看,它事实上是当前失业保险制度背后一系列缺陷的折射。

  首先,保险金的大量闲置,折射了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保障覆盖、保障范围的狭窄。本来,既然叫做“失业保险”,那么从理论上讲,任何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就业的失业者,都应该是保障的对象。但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我们当前的失业保险,对应保障的仅仅是“城镇登记失业”名义下的失业,而非整个社会范围内的实际失业(据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数据,仅仅在城镇,我国的实际失业率也已达到7%,远远高于正式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不仅大量的农民工被排除在失业保障的范围之外,即使城镇内部如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这样的群体,也往往不在失业保险范围之内。这样一来,保险覆盖范围大大地受到限制,保险金“用不出去”,当然不足为怪。

  再者,这也折射了保险基金在具体支出、使用结构上的局限和不合理。比如,目前在许多地方,失业保险金的支出主要局限在“保生活”的失业救济方面,而用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支出,仍十分有限,并且使用范围相当狭窄。这正如不久前山东劳动部门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的:“(就业培训中)老师的讲课费能出,教材费能出,可教学设备费用就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里出了”。显然,如此狭促、单一的保险金支出结构,严重地限制了失业保险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减少失业、促进就业作用的发挥,出现保险金“有钱难花”的局面不可避免。

  最后,失业保险金“用不出去”,也从一个侧面折射了当前失业保险金救济保障水平偏低的问题。依据《失业保险条例》(18条),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很明显,与国际上一般不低于就业收入60%的失业保险救济水平相比,这很难说是一个多么充足、有力的救济标准———更有利于保险基金本身的节俭、结余,而非失业者生活的充分保障。而更重要的是,在现实中,即便是这样的救济标准,在一些地方也并没有完全发放到位。

  当然,应当承认,失业保险金适当结余是必要的,既有利于保险金本身的运行安全,也有助于失业保障的开展.但是,如果这种结余到了“大量闲置”的地步,动辄数十数百亿,乃至“有钱花不出去”,那就不是什么“适当结余”,而是巨大的浪费和损耗了———不仅是失业保险制度本身的损耗,也是对社会劳动就业秩序和谐的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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