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明:政协提案不应回避根本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9:12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李公明

  每年开省政协会议我都写过提案,自己觉得不管有用没用,总算尽一点议政建言的责任。这两天有委员在小组讨论中提出一个问题:优秀提案是怎样选出来的?为什么有些观点尖锐、有前瞻性的提案总是评不上优秀?

  本来,我认为提案是用来批评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至于是否被评为优秀根本不重要。但是,从该委员的提问中我想到了一个并非一点都不重要的问题:委员的提案是否也应该在传媒公开以引起关注,更重要的是引起公众对政府回应提案的言行措施的关注?这样的话,评选优秀提案的话语权就不再是一家之言。

  不可否认,在现行的两会制度安排下,许多政协委员、

人大代表的议政素质尚有待提高,不少提案言之泛泛,难于实施。但是,在鼓励研究具体问题、有助于改进工作的同时,却又会以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符合办案条件作为衡量提案的标准,更会以所提问题是否正是当时当地政府部门正想关注的问题为衡量。

  于是乎,那些针对最根本的制度安排、针对最顽固的习惯思维、针对最敏感的权力格局的提案就很难被接受,更遑论被评为优秀。当然,依我所见,属于这类的提案恐怕已是凤毛麟角,而且目前的语境氛围中更是不利于它的萌芽和生长。

  其实,有些提案应该提具体问题,也有些提案可以讲根本性问题、常识性问题———许多社会现实中的问题长期难以解决,其实正是由于我们一直回避那些根本性的、常识性的问题,而且总是以各种借口为理由(国情啦、敏感啦等等)。我认为提案除了应该有具体作用外,也可以有不那么具体、不那么立竿见影的作用,比如说引起争议和辩论的作用。对于某些根本性问题的触及和讨论本来就是“政治协商”中的应有之议,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变得只能尖锐地谈交通、谈食品、谈学校收费,就是不能谈政治、谈制度、谈思想。

  因此,我想写一个关于提案的提案,要点就是:阳光提案,多元思路,言者无罪。

  (作者系广东省政协委员、广州美术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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