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效仁:100%违法的烟草广告查处率为几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6日00:21 红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06年第4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周林频谱保健治疗仪”、“疝气治疗带(成人型、儿童型)”等20个产品均因虚假宣传,私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利用患者、专家形象,违法在媒体上发布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通报(2007年2月4日《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和广告处2月1日,也在网上公布了2006年度广告监测报告,违法率前十名商品中,烟草广告以100%的涉嫌违法率高居榜首。位于前十名的还有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人用药品、医疗美容、其他食品类等。(2月2日《新京报》)

  我关心的是,这些100%违法的广告查处率为几何?除了曝光,通报,我们还应该做什么?

  “广而告之”,成为央视的一档节目可有些个年头了。虽然不能算开了中国市场经济广告的开河,但广告从此就像长了翅膀的鸟儿,扑腾腾朝着你我就飞呀飞来了,挡也挡不住。不单是商家需要广而告之,“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因为酒香也怕巷子深了。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普罗大众,也日益离不开广告了。广告,几乎成了我们衣食住行的一部分,成了获取商品质量信息和公誉度的最好载体。

  当然,天下事一个理儿,买得都没卖得精。就说卖家做广告,那可是无所不用其极。自然,就使广告充满了诡诈和欺蒙,充满了伪饰和虚假,有一分好说成八分好还不算,一定要说十分好,说成十分好还不算,一定要请来扮相好的消费者现身说法,请消费者还不算,还一定要请媒体和公共明星提高收视率,等明星们也让公众审美疲劳了,再请专家学者再一次提高蛊惑力,直把广告做得无一不假,臭了满大街,真的实的,倒成了奇迹。

  其实,消费者是最厚道的,知道商家不容易,掺杂使假是其一贯伎俩。但不能容忍的是,事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医药、食品和烟草广告等也弄假舞弊,这是出离了职业和社会道德的底线。假广告除了夺人钱财,更兼害人性命,酿发了多少家庭悲剧,使多少人丧失了健康和生命。比如在全国首善之区的北京全年涉嫌违法率排名前10名的商品、服务广告,除排老大的烟草,还有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人用药品、医疗美容、其他食品类等。而这些无不与公众的生命安全有直接干系,读之令人心惊肉跳,不能不捏着一把汗。

  好在咱们还有工商管理机构专门从事广告打假,总算让大伙儿有了条活路儿。有司部门不仅加强监测,而且定广而告之,给咱百姓知情权,让咱有所提防不是。可我又觉得那些不上网,不读报的消费者咋办,他们不知道哪些广告是假的是伪的是虚的是违法的,不知提防仍然不知不觉自觉自愿的地上了当受了骗搭了财送了命,又咋办?总不能说他们糊涂蛋一个,死了白死,送命活该吧,那也未免太残忍了吧。

  我就想,咱们的职能部门,用公民社会的话说,咱们用纳税人的钱养活的职能机关,总不能光是曝光只是广告吧,总得依法责令更正,严厉处罚广告主,查处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说罚它个倾家荡产,至少也能使不法商家有所顾忌有所畏惧,让虚假违法广告日少一日,直到气朗风清的那一天。可您看看,北京百坤园中

医院、北京万寿康中医院等5个违法广告连发12个月,屡教不改,这次再次被曝光。我真得不知道,职能部门咋就一个曝光权了,其他的执法权咋就没了,咋就不用,咋就不作为呢?别说是商家不怕曝光,我也不怕曝光,你越是曝光,我的知名度就大幅度提高了,真得欢迎您曝光俺。

  不能不说,100%的违法率,难道不是职能部门软弱、无为、宽纵、惯养的结果吗?至此,我已无话可说。

稿源:红网 作者:刘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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