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关:丑新闻不要怕见公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08:07 新京报

    作者:秦关

  不久前,关于“媒体是否造成了广州一些治安问题的扩大化”,曾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论。日前,在论及新闻媒体对各类案件的报道是否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时,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国华则表示:案件上升,跟记者没关系。(见昨日《南方都市报》)对于舆论监督作用,胡国华的观点是:如果没有舆论监督,社会的很多问题就解决不了,弱势群体没有话语权。他们靠舆论监督引起社会关注、促成问题的解决,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各个机构内部监督都很重要,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人们热衷谈“眼球经济”,却很少注意到“眼球权利”对于处于转型期的国家而言,有着怎样非凡的意义。所谓“眼球权利”,即通过媒体的曝光或自身的行为,不断重申社会或个体的权利,使其受到关注并且促成问题解决。诸如农民工以赠寄锦旗或者贺年片、甚至跳楼等形式讨要薪水,即是“眼球权利”的具体实践。从某种意义上说,负责任的新闻报道将许多议题提上议程,即是在强调与申明人的权利,认同并呵护一个文明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藉此日积月累,形成风气。

  “丑媳妇”要见公婆,“丑新闻”同样要见公众。诚然,我们的社会并不十全十美。承认这一点,我们就不必掩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对于广州来说,媒体对诸如“砍手党”、“飞车党”、“背包党”等案件的及时曝光,既是善意提醒市民出行注意防范,同时也是在呼吁有关部门着力改善社会治安。

  事实上,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或丑闻时,并非只有记录功能,同样意味着让一个按部就班的世界有机会陷入沉思。

  尽管它是一种“设置议程的沉思”,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记录与沉思对于一个社会滴水穿石、聚沙成塔的改良来说,却是十足有益的。新闻是正在发生的历史,新闻记者是记录时代命运的史官。显而易见的道理是,我们今天研究或者复述

二战,当然不必对二战造成的恶果负责。而这种研究与复述的意义就在于使这种悲剧不再重演。

  人丑不能怪镜子,这是常识。传媒便是这样一面镜子,它理所当然应该成为一个时代命运的忠实记录者。

  如胡国华所说,“有时候报纸做一些披露我认为也正常,领导人没必要把每个下属的责任都承担起来,一报道点什么就认为是给我抹黑,我们的各级行政部门也要提高承受能力、注意跟媒体沟通,善待善用媒体。现代社会信息发达,想要把资讯全部封锁起来是不可能的,以前可以做到,现在就没办法。以前没有互联网,现在你不报道,网上马上就出来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提高承受能力”,并非是“枉顾民意、我行我素”式的坚强,而是要摒弃那种“

太岁头上动土”般的脆弱。进一步说,提高政府的舆论“承受能力”意味着各级行政部门要以更宽阔的胸怀,更务实的精神来面对媒体的批评。以追求幸福与自由的名义,没有人会否定,媒体与警察在打击犯罪、除暴安良、维护社会治安等诸多方面有着相同的理想,共同的担当。

  当然,在监督过程中,也要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素质。新闻记者不提高素质,就可能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使命感。

  □秦关(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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