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民:火车售票实名,我看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09:49 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李国民

  为了截断票贩子的票源渠道,福建厦门铁路部门推出了一项新举措:要求辖区内的26个火车票代售点全部实行火车票实名销售,对售出的每一张票都要登记旅客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代售点编号,如果火车票代售点违反规定加价或不实行实名登记,铁路主管部门将给予停止运行售票机直至取消代售资格的处罚;同时,要求团体票订票单位实行实名销售制,规定企业、单位订团体票的,要附上每位员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每张车票背面盖上订票企业的公章,如果发现盖了企业公章的团体票被加价销售,将取消这些单位、企业订团体票的资格(2月6日《东南快报》)。

  笔者认为,厦门铁路部门推出的这一新举措,可谓抓住了问题的要害。根据有关方面的调查,票贩子的票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一些火车票代售点和票贩子勾结,囤积火车票通过票贩子加价销售;二是一些单位、企业在订购团体票时弄虚作假多订票,然后转手倒卖给票贩子。

  那么,“售票实名制”能否真正起到截断票源渠道的作用,并最终达到“釜底抽薪”的效果呢?我看行。对于团体票,“实名制”后每张票背面都注明了乘车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只有乘车人出示的身份证与票上的信息一致才有效,这样就可有效防止大“黄牛”通过团体购票然后倒卖给他人;对于个人买票,由于代售点对售出的每一张票都要实行实名登记,且车票上还有代售点编号,如果警方抓到票贩子,就可顺藤摸瓜查到出票代售点,并给予其严厉处罚,这样就能有效防止火车票代售点和票贩子相互勾结。

  然而,从公众的反应看,也有人对“售票实名制”提出了质疑,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种:没有类似的国际惯例;缺少法律依据;技术上存在困难;治标不治本等等。

  对这些观点,笔者有不同看法。先来说没有类似的国际惯例。是不是每出台一项新举措,都要以类似的国际惯例作为参照?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会出现中国春运这样规模巨大的人口大迁徙?如果没有,那这样的国际惯例又到哪里去找?

  再来看缺少法律依据。这一点我们不能否认。然而,法律永远是滞后的,同时,法律也不是永远一成不变的。如果一项新举措,能以很小的代价(如一定程度上的不方便)给老百姓带来切实的利益(如不再为”一票难求“发愁),那我们当务之急要考虑的,是指责它缺少法律依据,还是尽快通过立法或者修改法律来给它一个合法的名分?这个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但这好办,搞个民意调查就万事OK了。

  推行“售票实名制”在技术上也不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飞机票早就实名售票了,火车票为什么就不行?

  最后来看所谓“治标不治本”。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火车票难买,源于运能与需求之间的差异,部分地区人流的集中单向流动,更加剧了这种短缺”。因此,火车票实名制,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按他们的设想,解决火车票“一票难求”的办法,“一方面是加大运能的有效供给;另一方面是加快中西部省区的发展,让更多的人在自己的家乡工作,减少节日期间长途跋涉的人群”。这当然是对的。可遗憾的是,如果按照这种思路来解决问题,真不知道“一票难求”的局面要持续到哪一天呢!我的想法是,既然有可以迅速解决问题的方法,又为什么放着不用呢?治标也好,不治本也罢,“治”总比“不治”强吧!

  最后,我想用报道中提到的厦门铁路公安处提供的一组数字来结尾——“售票实名制”好不好,可行不可行,数字最能说明问题——2月3日至5日,即今年春运头3天,负责旅客客票来源调查的警察在厦门火车站共对35757名旅客的客票进行了调查,发现高价票28张,占所调查车票的0.07%;而去年春运头3天,警察在厦门火车站共对3773名旅客的客票进行调查,发现高价票498张,占所调查车票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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