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林:人大代表不应是“挑”出来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10:02 四川新闻网

  作者:盛大林

  第一年“一头雾水”,第二年“摸着门道”,第三年、第四年开始发挥作用,但是刚摸到规律、有所心得,又该换届了。在广东省人代会上,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仲兴认为,人大代表更换过于频繁,不仅会对下一届人大工作有直接影响,还会浪费政府的培训成本。现在有些地方换届要换掉一半以上的代表,这个比例太高。他觉得,50%的代表最好能留任两届;30%不怎么称职的一届就可以换掉;约10%表现出色的可以留任三到四届。他还希望挑选人大代表时能更多样化,不光是身份、党派,还应该包括代表的性格、风格等等。(据2月7日《南方都市报》)

  王教授所说的情况,并非广东独有,全国各级人大都是如此。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局面呢?主要原因是

人大代表的荣誉化和兼职化。现在各级人大代表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党政官员,二是企业家。这两种人,大都非常繁忙,根本没有时间考虑“代表”的事儿。有的可能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当人大代表,有的甚至压根儿就志不在此……

  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要当人大代表,又为什么能当上人大代表呢?因为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甚至是一种“护身符”。人大代表是政治地位的象征,得到这个身份就意味着获得了政治上的认可;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未经人大批准,司法机关不得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这当然是一种保护。因为是政治身份,所以党政官员必须当主角;因为是荣誉,所以它被当成奖品来派发。党政部门几乎与人大同时换届,所以很多官员代表不能连任;荣誉不能独享,所以企业界的人大代表大都是“走马灯”。

  在欧美民主国家,议员都是专职的。他们不仅具有极高的政治素养,而且全身心地行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有的议员,甚至是终身的。这大概也是王教授所向往的境界。那么,如何解决上述种种问题呢?王教授提到了代表的“挑选”问题。的确,问题出在“挑选”上。不过,问题的根本不在于“挑选”的操作,而在于“挑选”本身。

  根据法律规定,地市级及其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但不管是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各级的人大代表的产生实际上都在官方的掌控之下。也就是说,人大代表实际上是官方“挑选”出来的,而不是选民“选举”出来的。这在地市级以上人大的间接选举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挑选”和“选举”都是“选”。但“挑”取决于“上意”,是自上而下的;而“举”取决于“民意”,是自下而上的。二者有着质的区别。“上意”考虑更多的是身份,而不是行使权力、参政议政的能力,所以党政官员和企业家备受青睐,而民间人士几乎不可能登堂入室,这也正是很多人大代表迟迟摸不着门道的根本原因。

  人大代表不应该是“挑选”出来的。“选举”才是真正的民主。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人大代表水平不高、变换太快等问题,就必须改变人大代表产生的方式。实际上,这也正是我国民主化努力的方向。

    来源:

四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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