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检察院向政府汇报工作背后的真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02:29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杨涛

  作为与政府平行的国家机关———检察院不得不向政府汇报工作,当然会让我们感到一种可悲与无奈,但是检察院在其工作报告中有意无意地将这种实情透露了出来,会让人大与公众共同来面对问题,帮助检察院解决问题

  在今年广东省人大会议上,广东省检察院向该省人大所作工作报告中这样一个表述引起人大代表的诟病:“检察院及时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进一步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困难,为履行职责创造更好条件。”对此,一句“检察院作为一个独立的司法机关,为何要向政府汇报呢?”的质疑,表达了不少人大代表共同的疑惑。(《南方都市报》2月8日)

  一个人如果生病了,是讳疾忌医、隐瞒病情,还是将实情告诉医生,显然后者的态度是正确的。所以,尽管诸多网友对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出现“及时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进一步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困难,为履行职责创造更好条件”的字眼表示义愤填膺时,但笔者仍然觉得在某种意义上讲,称得上是一件好事情,毕竟检察院道出了实情,有利于“医生们”———

人大代表———进行会诊。

  从宪法的角度讲,检察院与法院一样,是独立的司法机关,二者与政府平等,独立于政府,“一府两院”向人大负责,向人大汇报工作。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所以,检察院无须向政府汇报工作,无论是检察院向政府汇报工作还是政府听取检察院的工作汇报都是职权越位。

  然而,法律上的规定与现实却有一定差距。在现实中,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都掌握在政府手中,那么,检察院为了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难道不需要向其管理者———政府汇报吗?连广东省副省长黄龙云也觉得理所当然,他说:“我觉得这样表述应该没有错,检察院用‘汇报’这个词可能是客气了点,但这句话背后还有一句‘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困难’,向政府汇报大概是这个意思。”同时,如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上,政府是检察院的管理者,也就是检察院的实质“上司”,那政府领导要求检察院汇报其检察工作,当然也就是顺理成章了。正如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汉密尔顿所言,“就人的天性而言,对某人的生活有决定权,等于对其意志有控制权。”

  由此可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提及“向政府报告工作”根本就没有错,检察院不过是道出了实情,不过是将日常运行的“潜规则”暴露出来了而已。不过,如果检察院浑然不知“向政府汇报工作”的问题之所在,还津津乐道地向代表当做经验来介绍,这就是最可悲的事情。

  作为与政府平行的国家机关———检察院不得不向政府汇报工作,当然会让我们感到一种可悲与无奈,但是检察院在其工作报告中有意无意地将这种实情透露了出来,总是要比检察院明知有这么回事,还要刻意地隐瞒好得多。因为,问题总是存在,藏着掖着,根本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而将其公布于众,则可能让人大与公众共同来面对问题,帮助检察院解决问题。

  当然,正如一个病人一样,在日常的言谈中有意无意中说出了自己病情的真相,也需要一个高明而有胆识的医生帮助他诊断病情,并对症下药,如此才能除病。笔者佩服佛山代表团几位代表的胆识,像这样的语言,那些在人大会上打瞌睡和开会都要省委书记下死命令才到会的代表绝对没有这个责任心和勇气说出来。但是,一个好的人大代表不应当仅仅满足于能说出真相,更要有魄力来解决问题。所以,人大代表能进一步针对“检察院向政府汇报工作”背后存在的问题提出个解决议案来,更值得期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