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洋军:公安部A级通缉令能使贪官回头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12:00 光明网
   作者:倪洋军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胡星。胡星曾任昆明市副市长,主管规划、城建。2004年11月25日,胡星就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主管公路、运输。记者了解到,胡星被通缉是因涉嫌窝赃与作伪证。警方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5万元奖励。(2007年1月31日《京华时报》)

  一个堂堂的省交通厅副厅长,曾经受党教育多年并参加过省委组织部组织的“老挝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班”的省部级大员,因涉嫌窝赃与作伪证,而成为了公安部A级通缉令的对象,所有有良知的人都会规劝其“投案自首”。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是,对于那些成心与人民作对的在逃贪官们,真的能够回头吗?笔者比较怀疑。

  贪官外逃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

赖昌星、余振东、卢万里、杨秀珠、童言白等一大批贪官都选择了“外逃”,当然,逃得再远,总有被追到的一天。而像胡星这样在国内逃逸被通缉,倒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新闻”。谁都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精明的犯罪分子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但是,对于那些已经“侥幸成性”的贪官而言,也许“逃”是他们惯用了的手段和方法。其实,任何贪官在没有被抓之前,从其个人想法来说,是不可能不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的,但是,他们依然能够我行我素、贪赃枉法而不觉脸红,因为他们始终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会被别人发现的,尽管也有很多的监督措施,可是因为他们有着“特权”,往往可以“逃”过各种监督之网。

  贪官之所以敢贪,除了因为一些人“天生”胆大外,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其周围或身边的政治土壤太坏。“众人皆醉,唯我独醒”,毕竟是需要很大的意志力和抵抗力的。很多贪官在法庭上之所以能够振振有词地喊冤,不就是因为他们认为还有别的比自己更贪的人存在吗?与大贪相比,自己只是小打小闹而已。当然,贪官庭上喊冤是不用去理会的,也是不能理会的,因为这是他们惯用的伎俩,对他们喊冤的理会,就是对他们犯罪的纵容。

  贪官之所以能贪,因为他们有着一些“客观条件在先”。西安“

宝马彩票案”主犯之一杨永明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我感觉我也是受害者,真的,假如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环节上,只要有意识地监管我,我就绝对不会作这个假……我的权力太大了,主管部门不管,好像有意识地让我去作假。这里面客观条件在先……”当然,这样的托词只是他的一种狡辩而已,但是,的确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们的很多监督措施是没有很好地落实到实处的。“特权”取代了“程序”,“人治”大于了“法治”,可能想不贪都很难啦。

  贪官之所以想贪,因为他们心中根深蒂固着封建残余思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封建思想在一些现代官员的头脑中还存在着,“升官”、“发财”,往往是一些人谋官为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当然,党内存在的一些贪则富、贪而提的现象,也使一些官员对自己逐渐放松了警戒而“入乡随俗”。所以,为了不让贪官喊冤,不让贪官成堆,就必须净化我们的政治土壤,强化我们的政治监管,驯化我们的政治头脑。否则,还会有一个又一个的贪官前腐后继……

  “玩火自焚”,这是必然的。但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营造一种人人思廉的政治氛围,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敢、不能、不愿“玩火”,总比等着他们“醒悟”和“回头”来得更积极,也更有意义。不能总是寄希望于“A级通缉令”这一制止贪官腐败的最后一道“关卡”,因为这样付出的代价太高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的损害也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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