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瑞雪:春节加班变值班的文字游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2日10:46 东方网

    作者:付瑞雪

  春节期间仍有许多人加班工作。就劳动者普遍关心的加班费问题,劳动保障部门向用人单位发出警示:春节加班费须依法支付,部分用人单位以“值班”“当班”等名义,模糊法定的“加班”概念,从而逃漏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2月20日新华网)。

  节假日加班,必须足额发放加班费,《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几乎年年强调和提醒。然而,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单位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主,要么不发放加班人员加班费,要么不足额发放加班费,明目张胆违背法律。今年,又出现了变种,就是把“加班”概念换成“值班”、“当班”,以逃避发加班费。这种做法是在玩文字游戏,既是一种不道德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顾名思义,加班就是劳动者超过法定劳动时间,继续工作的行为。关键在于多占用了劳动者的时间。无论“值班”或者“当班”,都是多占用劳动者时间的一种表现形式。都属于“加班”的一种表现。都应该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这是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而一些企业和单位故意把“水搅浑”,目的就在于逃避发放加班费。

  劳动保障部门的提醒很及时,很必要。再过几天,节后就要开始上班了,加班费也开始计算和发放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安排员工加班,应当按照“前三日三薪、后四日双薪”的标准支付工资。希望各级劳动部门在提醒以后,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落实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发放,特别是要查处在加班费支付过程中的各类“柔性侵权”违法行为。并查处几起典型违法事例,通过媒体暴光,以起到震慑作用。

  希望各用人单位和企业,自觉依法发放加班人员工资,要站在加班人员角度想一想,大家都回家团聚过春节,而加班人员却牺牲与家人团聚和休息时间在工作、付出。如果连加班工资也不给,或者克扣,自己的良心怎能过的去,怎能安宁?除了考虑法律以外,更应该从道德层面认真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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