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川: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意义有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08:54 青年时报

  今年下半年起,上海市民无需再为修鞋、修伞等琐事而四处寻寻觅觅了———2月25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2007年便民利民措施发布会宣布:从今年下半年起,市区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2月26日《东方早报》)

  在不少城市汲汲于打造无摊城市的现实语境下,在城管和摊贩争执日炽屡酿悲剧的真实困境下,上海方面作出“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的友善姿态,的确让人欣慰得几欲奔走相告。但是,面对不少论者的溢美之词,笔者却不以为然———“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值得肯定,但意义有限。

  须知,“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是预设前提的,即“市区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市民是否同意设置马路摊点?这就绝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清。震惊一时的“崔英杰捅死李志强事件”至今余波未息,日前,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郭勇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开通投诉热线后,很多老百姓打电话进来,对占道经营和违章建筑尤其不满。我们前去整治无照经营市场,有人却说“砸困难群众饭碗”;不去整治,又有居民打市长热线,投诉扰民、环境脏乱差、城管不作为……

  简言之,不少居民一方面出于天然的同情心态,对城管充满憎恨,对占道经营的摊贩充满关爱,另一方面又深恶痛绝扰民、环境脏乱差等痼疾,这种双重的分裂意识完整地呈现在居民身上。在市民对脏乱差不能容忍的前提下,试想,如果作一个深入的民意调查,究竟有多少市民会同意设置马路摊点,实属未可知。毕竟,不少居民同情摊贩并不代表他们容忍某些摊贩的脏乱差。

  还有一个细节需要提及———“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只允许设置便民类摊点,非便民类摊点就不许设置?何谓便民类摊点?如何准确定义?这都为“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实则可能依然“一律封杀”留下变数。

  当然,较之以往,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确属一大进步,这种细节的改观也的确体现了一种人性化的努力。但是,同样需要提及的,从不再一律封杀到不再封杀还有一段路要走,而且,不封杀摊点原本就属于城市管理的一大基调,综观欧美不少国家,“无照小贩”简直多了去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孝正说:“即使在世界上最发达、最现代化的城市,也没有消灭城市街头的摊贩和流浪者。无论是纽约还是巴黎,都有小摊贩、集市、夜市、周末市场和跳蚤市场,给城市个体经营者谋生创造条件。”(见2006年10月23日《人民日报》)

  总之,审视“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之举,我们需要意识到,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不是终点,从不再一律封杀到不再封杀,尚需城市主政者的诚心,还需要市民的真心,做良性互动。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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