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刊登贪官的悔过书作用有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10:55 中国青年报

  作者:殷国安

  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近日,有人把王昭耀在法庭上的陈述整理出来,取名为“悔过书”,在媒体上刊登(《检察日报》2月27日)。我觉得,此事可以到此为止,今后请再不要整理、刊登贪官的“悔过书”了。

  我不赞成刊登贪官的“悔过书”,首先是因为这没有读者。初见“悔过书”,读者甚多。但读多了,就厌烦了。因为这些“悔过书”内容都是大同小异,无非都是先谈自己童年,然后读书学习,在党的培养下当了干部,干出了很大的成绩,于是不断升官,权力越来越大。后来终于因为放松了学习和思想改造,被亲情、朋友拉下水,于是从吃喝开始,从一瓶酒、一条烟起步,走上了受贿的道路,越陷越深,走上犯罪道路。于是感到对不起党和人民,也对不起家庭、妻子和孩子等等。

  例如王昭耀的“悔过书”,如果把名字换上李铁成,也基本可以通用。这当然不怪贪官,他们确实走过的道路、接受的教育都有共性,最后的体会当然也就差不多,所以“悔过书”只有表达水平的高低不同,实质差不到哪儿去。

  我不赞成刊登贪官的“悔过书”,还因为这样做的作用很有限。例子不必从网上找,在王昭耀的“悔过书”里就有:就在王怀忠等人案发后,会议传达、媒体介绍了案情,特别是看了有关录像,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想到自己以往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后怕,主要是担心东窗事发。在这种情况下,我惶惶不可终日,赶紧和家属绞尽脑汁清理了一下近年来收受的礼金,在心里列出了一个“清单”,并四处转移,对认为是不够可靠的人送来的礼金进行退还。晚上回到家中,每当有人登门拜访,我就匆匆上楼,装作不在家,以为客人送来的金钱、礼品,反正不是自己亲自收下的,家属收礼,与己无关。

  你看,王怀忠等人案发,播放有关录像,王昭耀也并没有因此接受警示教育,不过是赶快转移赃物,把亲自受贿改为由家属受贿罢了。所以,今天再想靠王昭耀的“悔过书”吓退腐败分子,实在太一厢情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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