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隼:老虎吃人的根子在人不在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10:55 中国青年报

  李隼

  2月22日,在昆明圆通山动物园,一个6岁女孩在与老虎合影时,被兽性大发的老虎咬伤,经抢救无效身亡。这则不幸的消息,在喜庆祥和的春节期间传出,更显得如此触目惊心,让人平增了悲伤与惋惜、慨叹之情。

  人类圈养的动物,尤其是动物园里的猛兽伤人的新闻,这几年,屡见报端:同样是在昆明,2001年就曾经发生过一起孟加拉虎咬死饲养员的事件。而同样的事情早在1999年于上海野生动物园里发生,一位游览车驾驶员被六只小东北虎咬死。

  2003年11月18日,成都野生世界马戏团的两名女驯兽员被东北虎咬伤下颌与肩膀。2004年6月27日,沈阳市棋盘山森林野生动物园野生区内一只3岁的雌虎将饲养员咬死……

  这些似乎已经习惯为人所摆布,平日里看起来如此驯服和温顺的野兽,为什么会偶露峥嵘,酿下如此惨祸?或许,有一个合理的理由:驯化野生动物,本来就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因而不能保证动物如人类制造的机器般完全脱离其本性而彻底听命于人类。这样的逻辑,使我们乐意于把这样的惨剧归类于意外或事故,但为什么,这类意外和事故,会越来越多?仅以昆明动物园为例,2001年孟加拉虎咬死饲养员事件发生之前,该园1953年建园以来,48年内从未有过相关案例。

  事故频发的原因离不开大的社会背景。一方面,现代人的生活愈加脱离自然,愈加远离其他野生物种,但从自然而来的人,似乎总有回到自然的冲动,各地的野生动物园热的现象即是印证。远离野生世界的人总想着偶尔跳出钢筋水泥的囚禁,亲近一下自然,包括自然之中的其他朋友。市场经济时代,这种需要迅速而高效地反映为一种商业供求关系。任何亲近野生动物的机会都可以等价换算成货币。在商业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中,人的经济理性或消费理性得到坚决贯彻——这看来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把野生动物圈养起来,便于保护;而保护野生动物,需要经济资源,那么利用野生动物赚钱,以兽养兽再合理不过;接下来,让野生动物这种商品服从利润最大化的商业目标就更加顺理成章了。这正是许多野生动物圈养单位甚至所谓保护机构,深入挖掘野生动物的“剩余价值”,竭力满足人的“市场需求”,以近乎虐待的方式,利用野生动物赚钱的思想根源。“以兽养兽”越来越突出了手段,却越来越虚化了目的,甚至越来越本末倒置,反因为果了。不断发生的动物伤人事件,其实,正是这种舍本逐末的现实逻辑的极端写照。

  动物权利论者说,要尊重动物,因为它们相对于我们,并不天然地就是从属的、受支配的,乃至应该被对象化和手段化的物种,在他们那里,根本没有合理的理由去利用动物为人类谋利。开明的人类中心主义虽然并不认同动物享有与人类似的权利,但他们从人类利益出发,依然能推导出要善待其他物种,以免破坏生态平衡,导致自然灾难,从而最终危害人类。这些理论,在消费至上主义者与经济决定论者那里,显然没有市场。与老虎照相,可以收费,摸老虎的屁股,可以收费,那么何妨让老虎变成真正的“动物产业奴隶”——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嘛!

  老虎没有产业工人的觉悟,也没有产业工会的

维权途径,但老虎有自己的发威本能,繁重的工作与反其本性的生活方式中,早已暗藏一些“临界点”,时刻准备着激发老虎恢复本性,张开血盆大口,吞噬任意一个无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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