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向军:一个选民对人大代表的三个期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12:05 新华网

  作者:符向军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各地进京赴会的人大代表又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作为选民依照宪法选举出来的全国人大代表,代表全国人民,承载着全国人民的心声和利益。代表们如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如何代表选民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如何提交反映民生、民声的议案,是否会对往年一个个议案落实情况进行追踪督问等,都是广大选民关注的焦点问题。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短短的十余天会议期间,要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圆满完成选民的重托,心中须有沉甸甸的责任感和神圣的使命感。在此,作为一个具有选举权,关心国计民生的普通公民,对本届人大代表有三个期许:

  一是希望人大代表能积极主动胸有成竹地参政议政。人大代表是要在会议期间提交议案的,因此需要在事前深入基层,多多收集社情民意,做好调研,而不只是准备在会议期间握握手、举举手、鼓鼓掌、投投票;或者趁此机会为自己的地方、部门、企业甚至个人搞一些“横向联系”、“扩大宣传”、“感情外交”,拓展个人的关系资源。

  二是尽可能客观、全面、准确地收集社情民意,切实关注民生问题。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要为民代言,因此必须了解熟悉多方利益诉求,代表社会各个阶层、群体的利益。除了要为商业企业代言之外,还应为普通工人、农民、进城农民工和其他阶层的利益代言。人大代表的议案只有客观、全面、准确反映社会各阶层的声音和诉求,才有深度和广度,才能保证准确度,才能为中央、国务院制定政策打好坚实基础。

  三是要清醒意识到“人大代表”这个称谓的责任。“人大代表”与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是有区别的。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是一种无上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使命与责任。“代表”既是名词,也是动词,只有名词与动词一起使用,才能真正体现“代表”这个概念的完整内涵。成为光荣的代表,更要以实际行动去代表。要树立“主人”意识,不要“只栽花不栽刺”,把人大会开成汇报会,表扬会。要将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责落到实处,不负选民的重托,切实解决维系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住房难、就医难、上学难”等民生难题。既是“人大代表”,就要珍惜荣誉,尽到责任,完成选民重托的使命,做到名至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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