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芹:农民工权利主张需组织化基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03:25 新京报

  3月5日《新京报》社论指出,扩大农民工群体参政议政权利,更重要的是培育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组织。笔者非常赞同这一论断,要使农民工群体获得更多的参政议政权利特别是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表达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实现组织化,加快农民工工会建设是最有效的途径。

  农民工是当今社会弱势群体的突出代表,而他们缺乏平等的主体地位与合法、有效的组织手段和表达途径,是目前中国社会结构分化和利益多元化过程中实现社会利益均衡与整合的一个突出问题。受制于自身的经济、知识局限性和行为风险的畏惧性,农民工群体普遍存在着利益受损,而表达渠道不畅、效果不彰的失落、不满、无奈情绪,从而也容易导致一些极端行为的出现。

  一个社会集团力量的大小,往往不取决于它包含成员数量的多少,而取决于它的组织程度或组织形态。尽管农民工群体等弱势群体在数量上占有优势,但这一优势却还没有转化为组织化利益表达的有效途径。就人的社会属性来讲,权利主张是一种自觉的意识,但要转化为有组织的行动既需要途径与手段,更需要组织化能力。

  农民工群体尽管有表达利益诉求的强烈愿望,却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手段和能力,而无法实施有效的权益表达。如果他们中产生的参政议政的代表委员缺乏社会影响力,缺乏能够交流、协商、实现统一意志表达的组织支持,其松散的吁求将难以转化为建设性的声音。在这一现实面前,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创造一个平等的制度化表达渠道,引导利益主体间特别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有能力、有规则地进行利益表达,是我们今天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利益均衡机制、构建

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

  □王建芹(北京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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