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艺校女生陪酒谁之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3:40 法制周报-e法网

  艺校女生陪酒谁之哀

  本报评论员 陈良

  昆明艺术职业学院8名女生,被学校安排至福州“实习”,实际上则是去KTV表演并陪酒,所得工资的一大部分要交给学校。她们上班需穿着露腰短套裙,有的醉客甚至掀开女生裙子骚扰,有女生还被逼吸白粉吃摇头丸。2007年2月底,8人均逃跑回家。

  艺校女生沦为陪酒女——此类新闻近年来屡屡为媒体所披露,比如,去年11月2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广西桂林舞蹈中等职业学校将22名未成年女生送进杭州的一些娱乐场所陪酒。到底是谁让艺校实习生成了陪酒女,是那些学校抑或娱乐场所,还是学生自己,或者是有关部门的失职?这种事情的发生到底是谁的悲哀?

  学校与教育之悲哀

  首先,这应当是这所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的悲哀。女生们的“陪酒”所得中,有很大一部分收入进了学校的腰包。显然,这些可怜的女生已沦为校方敛财的“工具”。为了钱,他们不惜把学生往火坑里推,失去了学校的尊严和教师的人格。

  另外,教育主管部门在监管上的置若罔闻,也使这种赤裸裸的“德育沦丧”更为疯狂。试想,不管是先前的桂林舞蹈学校还是今天的昆明艺校,打着实习的幌子,让女生到与专业牛头不对马嘴的娱乐场所进行“陪酒实习”,都不可能是第一次。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也不可能一概不知。但遗憾的是,如此亵渎师德、师道的“逼良为娼”,竟然要在媒体曝光后才表态“严查”。

  学生和家长之悲哀

  “陪酒”事件的发生,又何尝不是这些学生的悲哀呢?她们虽然只是十五六岁的孩子,但也应当有一定的分辨能力,就算是有人逼迫“陪酒”,她们也可以进行反抗。而根据报道来看,她们其实早就可以逃离恶魔的控制,并且完全有办法通过合法渠道进行自身解救,但她们却任由不法分子摆布和操控。

  而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如果任何一位家长多一点关心,也许就能更早地了解到孩子们在干什么工作,孩子们的噩梦也就会早日结束。

  如今,“陪酒”事件已成为孩子心中永远的痛,她们何时才能走出这个阴影呢?

  社会之悲哀

  对文化娱乐场所,我们的文化、公安、劳动等部门有责任进行管理。可在几名女生两个多月的“陪酒”工作中,福州“有关部门”却一直没有出现,这些部门的不作为,直接让这些不法娱乐场所得以生存。

  当然,腐化堕落的社会风气,是这8名女学生以及相同遭遇者被骗、被害的真正元凶!如果没有“陪酒”的风气,没有“被陪酒”的市场需求,没有黄色酒吧、舞厅,又怎能发生“女生陪酒”的荒唐事呢?

  但愿“女生陪酒”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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