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让城乡困难群众同享一片蓝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06:00 光明网
王清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加强“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大举措。全国人大代表们纷纷为这一惠及千百万贫困农民的政策叫好。

  就像当初不敢相信实施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说取消就取消一样,胼手胝足的农民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也能够和城里人一样享受“低保”——难怪有那么多的农村困难群众闻听温总理那声情并茂、掷地有声的报告,会拍红巴掌。能够和城里人同享一片蓝天,对亿万农民来说,不啻是真正的福音。

  “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确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世界人权宣言》如是说。虽然我国早就加入了世界人权组织,但毋庸讳言,我国长期存在着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和巨大差别,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所有方面和各个环节。长期实行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政策,让农民吃草挤奶般地养育和壮大了一个又一个城市;农民从“鸡屁股银行”里筹集资金去修路、架桥、上缴教育费附加,用孱弱的肩膀支撑原本应该有政府承担的责任;生灾害病成为横在农民心头搬不动的磐石,“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徒有扼腕叹息和无奈。农民沦为经济上、文化上、社会地位上乃至政治话语权上的“二等公民”,已是不争事实。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力财力持续增强,全社会基本实现小康目标的背景下,中央加大了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上、制度上、资金上向农村倾斜,号召全社会重视农业,反哺农业。中央和地方除了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外,先后出台了以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免除农业税、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等一系列措施,让农民得到实惠,共享改革成果。现在,原来只在城镇施行的低保政策又向农村延伸,城镇困难居民和农村困难农民从此同享一片蓝天。这是实现城乡和谐发展的重要一步,也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公民地位平等、国家走向民主和进步的基石。

  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显示,我国目前农村人口7.37亿,占全国人口的56.1%。截至2006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有2148万人,低收入群体数量为3550万人。农村现有的保障制度,基本上还是建立在单个家庭基础上的,零打碎敲不说,基本上只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除了孤寡鳏独和军烈属外,很多困难群众几乎得不到社会救济和援助。如果农村的低保制度也能建立起来,全社会的保障体系趋于完善,就能够彻底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生活问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稳定器”和构筑“安全网”。

  目前我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133个县(市、区)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509万农民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奠定了向农村低保制度过渡的基础。只是,剩下还没有实行农村低保制度的省份,非不为也,而不能也。这些经济最不发达的地区,存在着大量困难农民,他们更迫切需要低保制度的雨露恩泽。搞好农村低保与地方经济实力密切相关,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依靠自身财力,很难做到有效保障。所以,中央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把这件好事办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早一天照耀到最困难群众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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