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巧俊:最划算的防腐剂是晒官员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0:08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洪巧俊

  题由:“你是人民选举出来的官员,你的个人财产就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的监督。”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向大会提交议案,呼吁建立政府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见本报今日11版)

  申报和公布个人财产,对于建立阳光政府防止贪污受贿,遏制社会腐败是一种最有效的机制。既然如此,为何不晒晒官员的个人财产?从反腐的角度来讲,只要把官员的个人财产一公布,清官和贪官不就泾渭分明了吗?从反腐的成本来说,“官员资产申报”可以说是最经济、最有效的“终极反腐”手段。再说财产公示制度,实际上等于给了官员一个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也是将官员的经济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对官员政治上的一种爱护措施,但为何至今还没有出台这样一项制度呢?

  其实,王全杰代表早在两年前就提交了这个议案,只是没有被立法机关采纳,今年“旧案”重提,并将两年前的议案进行了“改良”:先从官员任前公示开始。他说这个议案如果没有釆纳,他一直会提交,直到他当代表期满为此。公众呼吁建立政府领导干部个人资产公布制度已是很多年了,只是千呼万唤难出来。

  制度难出台,不知是不是许多官员在财产公示这个问题上有难言之隐?因为一旦相关的法律出台并严格执行,那么以前的灰色收入将无所遁形,而今后再要获得灰色收入的难度也将大大增加。是不是这种难言之隐,就是当前制定和落实财产申报制度的最大困难?贪官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地贪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非法收入能够隐藏起来,不用说明来源。而一旦官员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申报和公示,无疑给人民群众的监督提供了依据和渠道。

  世界很多国家的经验都已证明,腐败是最怕“阳光”的。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治》,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政治行为道德法》,明确规定了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财产申报还必须包括其配偶或受抚养子女的财产状况,并按规定程序提交财产状况的书面报告。财产申报制度一直是世界各国政府反腐败斗争比较通用的、强有力的武器。据悉,中共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即将颁布,将对党员干部财产申报明确规范。这说明官员的财产申报,只是迟早的事情,也是我国进行反腐倡廉的必由之路。

  在议案中,王全杰代表建议,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在参选前或任命前必须通过法定途径在媒体上公示个人财产,在任期内、任满及调任时向社会公示资产变化情况,接受选民和广大群众的质疑和监督。建立与之相应的审查体制,对于公示不实者,一经确认立即按党纪、国法予以处理。这个建议的操作性并不难,难的就是如何出台和落实这个制度。

  “官员腐败是群众最痛恨的事情,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既然如此,国家就应顺民意,尽快出台官员个人资产公布制度。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