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江涛:担心会出现小贩管理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23:55 光明网
梁江涛

  北京可以适当解除禁止路边摆摊的禁令,但必须认真研究方案,要在保障市民谋生权利的同时,保持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所应有的市容市貌。昨天,全国人大代表陈文占、罗益锋建议说。(3月9日北青网)

  马路摊点上海不再一律封杀,市民同意即可摆卖;重庆将开放部分背街小巷允许困难户摆摊设点等等消息不胫而走之后,人们对城市路边摊点解禁相当的期待,如今终于听到此次两会上关于北京适当解禁的声音,这个天气预报都要报两篇的特殊城市对全国所有城市来说,可是有示范意义的!尽管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只是表示他们正在研究商贩摆摊设点问题,但仍不失为一则利好的新闻。

  不过,小贩们别高兴得太早了。北京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放开的同时也是强化管理”。笔者担心随着各地对小贩的解禁,会不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小贩管理局”?

  成立专门的商贩管理局,这是惯性管理思维决定的。这种“机构依赖病”由来已久,一时难以根治。而且还不是挂一个牌子养几个闲人而已,它的内设机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局长副局长,那是由组织上决定任命的;综合性的办公室自然少不了;还得设个执法管理科——这可主要职能科室,再有财务科、收费科、办证科等等,最后还要延伸出去一个现场执法队伍,叫“路边商贩执法监督管理大队”,统一着装因为工作需要。可是,有了这样的一个机构,小商小贩的利益就能得到合法保护吗?

  记得计划经济时代有一个手工业管理局,区别于其他工业局。而手工业管理局专门收编零散手工业者和个体商贩,搞大的商贩全归了商业局。自产自销,走街串巷的小商小贩就都划归了手管局。工业局管的企业职工后来全都是全民性质,手管局范围里的小贩成了集体性质。这种等级森严、待遇悬殊的制度一直到了经济体制改革后才被打破。如今城市小贩解禁,无须再成立新的机构,在城管部门依法管理的同时,可在个体劳动者协会里成立专门分支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与

维权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