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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别让郭德纲们成为虚假广告的替罪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0:02 红网
3月15日,央视曝光由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广告涉嫌虚假宣传。17日,针对层出不穷的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事件,北京律师刘晓原以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建议书,建议有关部门修改现行《广告法》,将虚假广告的代言人也一同列为处罚对象。(3月18日《京华时报》) 在名人代言广告屡屡失真的语境下,北京律师刘晓原以一位普通公民身份,向全国最高权利机关“上书”,提出修改现行法律,将虚假广告代言人,也列为处罚对象。我想,此项建议如被人大采纳并加以实施,必将遏止明星虚假代言歪风。 众所周知,郭德纲靠德云社的相声,一举成为妇孺皆知的相声界“大腕”。而又因“上”了央视“3·15”晚会,郭德纲再度成为全国焦点人物。只不过,这次可真演砸了,有网友形象称之为演了一回“郭德纲砸缸”。 近年来,明星代言广告已成为一种新的流行趋势,一些企业不惜花血本,大到房地产、汽车,小到卫生巾、洗头水和瓜子,再到生活领域——不孕不育医院,都请名人来做广而告之。况且在国人的骨子里大都有爱屋及乌的特质,喜爱一个明星,就爱他(她)们的全部,当然,同样也喜爱和信任他(她)们的广告。 然而,公众心目中的明星代言并不“争气”,从刘嘉玲代言SK,蒋雯丽代言的化妆品,李咏代言的某地板,再到葛优代言亿霖传销,都因产品质量或涉嫌欺诈等问题,先后引起轩然大波。笔者发现,每一次出现类似事件时,社会各界和媒体舆论矛头大都“剑指”明星,一边倒地指责明星,甚至还会遭到不少网民的无情谩骂。 当然,明星见利忘义,拍了虚假广告,不仅损害了自己在观众心中的形象,也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固然应被指摘和谴责,但把矛头只对准明星,包括这此公民上书人大,建议对明星虚假代言动用法律制裁,恐怕有违公平,有转移视线之嫌。 就“藏秘排油茶”事件而言,早在去年5月,“藏秘排油茶”广告就因为冒用“百草减肥茶”相关批号而被工商部门立案调查。哪么,既然是不实广告,工商局有关部门为何允许这些广告继续播出?是谁给不实广告发放了广告刊登许可证?商家和媒体明知广告不实而播出,究竟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从报道来看,自央视“3·15”晚会,曝光“藏秘排油茶”虚假广告后,有关部门才果断出击,将产品下架,但我的疑问是,有关部门平时干什么了?这些部门不也应该反思他们的管理问题吗? 其实,一个广告的“出笼”面世,从拍摄、审批到播放是由多个链条构成。广告的违规,就是各个环节链条没有负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说到底,虚假广告的面世,是商家、媒体、名星和职能部门的共谋结果,明星充其量只算是个“配角”。我们在指摘名人见钱眼开的同时,更应看到链条上其他环节所涉及的部门理应承担自己的责任。 所以,对商家、媒体要参照《广告法》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对失职的管理部门进行积极问责,而不能只把明星当做虚假广告的“替罪羊”。否则,今天出现一个“郭德纲砸缸”,明天保不准会接着出现个“李德纲虚假代言”。刘嘉玲、蒋雯丽、李咏和葛优等明星们的虚假广告代言,不是恰恰说明这个问题吗? 稿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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