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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霞:何必为择校费正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4:1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就高中“择校费”问题,广东省有关负责人前段时间表态,将在条件成熟时取消择校费;而最近发改委一项关于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择校收费标准,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该通知实质上承认了择校费的合法性。(3月22日《信息时报》) 从教育公平角度看,择校费制度使一些重点学校或特殊学校越办越强,普通学校越办越差,两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差距与日俱增,人为地制造了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衡,拉大了教育不公的程度。不仅如此,在择校费制度的背后,隐藏着一起起教育腐败,潜藏着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网络。 也正因此,目前择校费的存在全国普遍遭到学生家长的强烈反对,废除择校费之呼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在今年广东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就表示,今后肯定会取消择校费,广东省教育厅已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取消择校费,令当地老百姓欢呼雀跃。岂料,发改委一个通知,使原本已取得一定进展的广州择校费取消问题面临搁浅,不免令人扼腕叹息。 在我国择校费已成为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国家部委应该积极为民纾困,倡导平等,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精心谋划,科学决策,尽快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来。遗憾的是,国家发改委却堂而皇之地以“通知”的形式为择校费正名,使其合法化,这让广大公众作何想法? 陈霞(成都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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