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丰慧:有谁把房价大涨追究领导责任当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03:24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从建设部获悉,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廉租住房建设滞后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3月23日《上海证券报》)

  关于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力,房价涨幅过大,追究领导责任问题最早见于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中,文中说,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2006年国务院转发九部门意见重申要继续执行上述《通知》。后来,建设部有关官员多次说出“追求领导责任”的话语。实际情况是,一直没看到真正“追究领导责任”的消息。

  这次,建设部再次重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问题”,能否真正落实,确实值得怀疑。首先要弄清楚,一些城市

房价涨幅一直排在前列,每次公布排行都榜上有名。这些城市算不算“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九部委在十五条房地产调控意见中要求,各地须在2006年9月30日前公布未来五年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对普通商品房及各类保障型住房供应做出量化承诺,另外还要对70%以上住宅开发面积建90平方米以下小
户型
的结构要求进行明确。但是,各地不仅突破了9月30日的出台大限,甚至再度突破建设部提出的2006年12月20日底线,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的设想两度落空,应不应该追究这些地区的领导责任?

  房价难以控制,关键在于落实国家调控措施不力。而落实不力的一个关键原因在于,有关部门在督导落实时一直“心慈手软”,空喊追究领导责任的时候多,实际追究的少。刚刚公布的2月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一出来,许多人不禁哑然失笑。深圳、北京、广州等几个排行榜上的老面孔依然在列。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从前年公布涨幅排行榜以来,北京一直居前列,是这里的“常住户”。

  有关部门应该反思一下,公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涨幅排行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拿涨幅排行榜前列的几个老面孔就没有办法了?这些城市长期居于涨幅榜前列,却没有见到有任何指责、通报,那么,其他城市会怎么想呢?对其他城市在控制房价上的负面影响一定很大。希望国家有关部门不要把涨幅排行榜当作一个毫无用处的摆设,而要敢于枪打“出头鸟”,对这些涨幅长期排在前列的城市按照国务院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追究领导责任,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起到“杀鸡给猴看”的作用。

  控制住房价格,保证房地产健康发展,就要用重典。希望建设部“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的政策,真正落实下去,而不只是空喊喊,吓唬吓唬“人”而已。

  ■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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