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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大焕:单位集资房不能只算市场差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5: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作者:童大焕 过完春节后颇引人注目的时(寒冰)任(志强)潘(石屹)之争如今已悄然发生了“战略转移”,任潘二位争论的主角悄然退出,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与时寒冰同为时评人的叶檀,他们二位在各自供职的媒体上一来二去已经战了几个回合。时寒冰主张取消开发商,代之以单位集资等方式;叶檀则坚持其坚定的市场立场,强调单位集资建房既不公平,也无效率。 集资房不等同于以前的福利房,这是不言而喻的;集资房的总效率也要高于福利分房,这也是基本可以肯定的。但单位集资建房是否一定比市场优越,仔细比较了才知道,不能单纯看表面的市场差价。 首先须明白:单位集资建房里的“单位”,在实际操作中都成了国企和大企业的代名词,对私企和小企业显然不公;其实哪怕就是允许小到两三个人的私人“单位”也集资建房,他们也不能建,因为还要符合规划。他们只能联合更多的个人和小单位,而这就是社会上的个人集资建房问题了。 接着是建了房,在单位内部如何分配也是个问题。政府的希望是分给无房户和困难职工,但这个目标跟单位的目标有天然的冲突。单位目标是鼓励和奖励对单位贡献大的人,而政府的职责和要求的目标却是扶危济困。在实际情况中,单位分配遵循的都是论资排辈原则,也就是以单位效率为本。最大的一个问题是,这是一个流动的时代,换一个单位就像换一件衣服一样平常,即使是大单位,也不可能及时地为每一个新来的人都启动盖楼计划,那么这些人的住房问题怎么办?旷日持久的等候和排队将耗去多少人的美好年华? 简单说了些“理论”,还是来看实践比较有趣和有说服力。2002年我到北京不久,准备买房,那时单位老总说,要不等等单位的集资房。我自知在单位的资历浅,分房即使轮得上我,也是别人挑剩的。于是很果断地在京郊买了一处精装房,单价4500元,当年底交房,2003年1月正式入住,环境优美,交通便捷。2006年1月—2月,单位集资房建成入住,也是精装房,单价平均5200元左右,比周边便宜一千余元,但若上市交易,还得交纳600元左右的土地出让金。此时,我已离开原单位,自然也失去了分房资格,而我所住的房屋价格已经涨到6000元以上。 现在开始算账:就算单位房价比周边低了1500元,但我没有买单位的房子,房价照样涨了1500元。我的收益还不止于此,因为我整整“提前”入住了3年,这3年,按我所住房屋的出租价格,至少在2800元每月,3年下来就是10万元。这是我净赚的。这还不算我自由选择楼层、朝向、户型、大小等方面的快乐与舒适。 所以,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在算集资建房的账的时候,不能只简单算房屋差价这个经济账,还要算时间账、效率账、身心自由账等等。市场的效率远高于计划,不管这计划来自政府还是单位,这是不是最好的证明? 我认为这场争论中最大的悲哀在于:你在试图给自己争取某方面利益的时候,却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权利、自由和命运交给了单位、政府这样一些自己所不能掌控的权力,雄赳赳气昂昂地走进了自我设计的奴役之路,还以为自己得到了多大的便宜和好处! (童大焕,中国保险报评论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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