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璟:莫以公平为名反对海归享政策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13:16 南方网

  作者:张永璟

  日前,人事部,教育部等16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为今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开绿灯。如果高层次“海龟”回国游泳,可不受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新浪网就此项新政策展开调查。很令我惊奇的是,到截稿为止,居然有近70%的读者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人人生而平等,这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其实,这其中可能有若干个误解成分在里面。

  误解一:希望接受这些优惠政策的海龟,都是想回来捞一笔,趁浑水摸鱼的。近年来此类的负面新闻确实不少,

留学垃圾更是常常被人所唾骂。坏人总是有的,哪里都有。有回来摸鱼的海龟,也有归国养鱼的海龟。这是人的基本品质的优劣,而不是政策本身的问题。关键在于政策监督者能否去伪存真。举个例子,上海外国语大学副校长张曙光教授,是美国马里兰大学历史系终身正教授,著名中美关系史专家。被上外聘为“特聘教授”以后,他帮助上外成功地开拓了国际关系学学科,并且赢得了博士授予点。像这样的受优惠的海龟,显然回来养鱼的。

  误解二:对海龟的优惠,是对国内自己培养的人才的贬低。国内的高层次人才,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哪怕是国内主要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上的缺科很厉害。这些年,很多高校通过高薪挖别的学校的墙角,或者高校合并来解决。如果北京P高校高薪挖来了南京N高校的老师,这就说明P高校贬低了自己培养的人才?只能说明这是人才的优化流动,学校自身学科发展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国内高校之间挖墙角,只可能是拆东墙补西墙,并不直接增加中国整体研究水平。而如果从海外挖人回来,又不影响自身学校的编制,岂不是可以把自己的墙头砌得更高?

  误解三:应该将同样的政策,也给予国内的高层次人才,以示公平。所谓“南柑北桔”,换了气候条件,当然必须调整养殖方法。中国凡是养热带鱼的,都必须准备个特殊水质与温度的鱼缸。可是,热带鱼也好, 中国鳊鱼也罢,不都是鱼吗? 为了公平起见,何不一起丢进露天渔塘里?如果这样做的话,结果可想而知了。所以说,给海龟喂一些“盐水”,是为了他们不因为天天喝“淡水”而夭折。比如说,允许海龟们可以兼职形式为祖国工作,而不是非得做常驻人口。这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客观情况所决定的,第一,很多海龟的配偶和子女仍然在海外生活,如果允许他们兼职,就省了他们家庭俩地分居的烦恼;第二,我们无法回避的是劳动报酬的问题,在美国研究性大学里面,一个正教授的平均收入大约10万美元以上,而国内高校达到这个工资条件的,可能还很少。如果允许兼职,就可以让爱国海龟们利用假期为祖国多做贡献,而没有薪水方面的烦恼。第三,北美高校的假期是12-1月,5-8月,并没有和国内的寒暑假完全重合,这样就为兼职教授们创造了“时间差”。

  人力资本的衡量,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这就是市场规律。很可惜,国家各部委的通知里面,没有说清楚什么海龟才算是“高层次人才”?想来这就是引发大家误解的地方。在美国读个野鸡大学的硕士,也算高层次人才,还是非要是哈佛耶鲁的终身教授?美国人在颁发“绿卡”的时候,规定10项条件,满足了3项以上才算是“外籍杰出人士”。那么我们的政府为什么不能够明晰这样的评价标准呢?假设标准订的足够高,比如说必须是国际一级期刊上面发表5篇以上论文者。这样的高层次人才,是可以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找到工作的。比如他可以在美国高校A拿到8万美元年薪,而国内只给他8万人民币。那么,仅仅一个“爱国人士”的头衔,就值上50多万人民币的收入差价吗?如果扣除购买力平价,也至少有30多万人民币差价。如果国内高校觉得他值这30多万,给了他一定的优惠条件,他选择了回国工作。这并不是对于国内人才不公平,而只是证明了“知识就是金钱”的道理。相反,如果国内高校觉得他不值这多出来的30多万,尽管放弃引进计划好了。只要人力资源流动是通畅的,国际人才市场的竞争,再公平不过了。(作者为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布坎南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博士候选人)

  作者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