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杰:麦当劳肯德基违法用工暴露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02: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李克杰

  4月1日《新快报》报道,前些天,麦当劳、肯德基被报道在广东违反劳动法,工资低于法定最低标准。近日记者了解到,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太原在内,至少有超过10个城市的麦当劳、肯德基在当地用工时,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水平涉嫌违反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记者的这一调查结果,与全国总工会的统计数据是完全一致的。据全国总工会最新统计显示,涉嫌违法用工的情况,在外资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

  最低工资标准是具有法律效力、带有国家强制性的工资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不会出现大范围的企业违法现象,但现实恰恰相反。其实,个别地方的个别企业有问题并不可怕,但让人不解的是,为何问题一抓就成了全国性的问题?笔者认为,这至少与以下三个因素有关:

  一是我国的劳动法制不够健全,规范漏洞和处罚不力同时存在,法律救济途径和方式局限性大。在许多地方,对违法用工企业的处罚基本是罚款了事,而且罚款数额较小,与其违法所得和社会危害程度不成正比,以至无法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二是劳动执法机关监管不力,缺少主动执法监督的积极性,使问题由小到大逐渐积攒起来,成为全国性的普遍问题。我国不少行政执法机关普遍存在“民不告官不究”的落后观念,缺乏主动性。显然,猫一懒惰,老鼠就会活跃。

  三是劳动者

维权意识与积极性不高,导致对企业违法用工习以为常。由于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劳动者维权往往耗时费力,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偿失,这使得不少劳动者选择了默默忍受。而这恰恰是违法企业无视法律尊严,侵权行为肆无忌惮的底气所在。

  问题一抓就成为全国性的,近年来在许多领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种情况。要真正避免此类现象的出现,还需要有治本之策,致力于健全法律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为此,我们应当不厌其烦地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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