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子:拆迁信访学习班刻毒之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15: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韩江子

  据昨天的《新快报》的报道:在苏州,一些因不满拆迁补偿较低的村民代表向政府讨说法,竟被强行“请”进别墅,参加信访专题班。“学习”期间被看守,不准睡觉、被罚站,还得签订“不上访保证书”。

  学习“通知书”是冠冕堂皇的:“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增强信访人的法律意识,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正确合法地进行信访活动,维护信访秩序,……特此通知”,可实际情形如同审讯,把村民代表隔离起来“学习”互不知情。这哪里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做法,这显然是对待阶级敌人的手段嘛!这种手段,不仅仅是行政上的渎职,更是对公民的人身的非法限制,是对法律赋予公民的申诉权利的践踏。

  尽管国务院《信访条例》总则的第一条指出了条例的宗旨是:“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但在这些官员的眼里,宗旨根本就是透明的。所谓的“法律”,不过是用来教训刁民的就手工具,而官员自己呢,是丝毫不准备守法的;所谓的“正确”啊、“秩序”啊,也不过是一个为所欲为的幌子而已。近期通过的《物权法》,他们大概也不当一回事,兴许还要轻蔑地嘲笑一下重庆处理“最牛钉子户”拖了那么久。

  就算这些官员真的不知法,起码也会同意:如果人家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肯定也要叫几声,现在,村民们叫几声,你将掐住人家的脖子不让叫,怎么说也说不过去啊。看来,你们连这个理也不认了,横竖就是不让村民去告,这一告,你的官位就坐不稳了,这一告,你到手的实惠也泡汤了!大概这就是你们真实的想法吧?什么叫“利令智昏”,这则新闻提供了一个注脚。

  这种迫使村民屈服的手段,其刻毒之处在于:盗用了“学习”的名义,如果上级不下来作仔细调查,光听报告,可能会认为他们真的办了学习班宣传了法规,说不定还要表扬一番;这种丑恶手段,通俗地说,就是捂盖子,但纸包不住火,最终还是穿了煲,这些官员还不得身败名裂?更严重的是,这种丑恶手法,切断了民众与政府之间的良性沟通和互动,使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受到破坏,下情不上达,上情不下达,造成官民对立,加剧了社会矛盾,这样的事例,历史上还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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