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关键是谁来记录医德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0:01 红网

  日前,上海市卫生局向全市医疗机构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建立医德档案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上海今年将给14万医务人员全部建立医德档案。另外,一旦发现有收受“红包”、商业贿赂等行为,医务人员将被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给予缓聘、解职待聘等处理。(4月4日《东方早报》)

  为了疗救久治不愈之沦落的医德和败坏的医风,开出建立医德档案这一剂大药,笔者不禁为之宛尔一笑。诚然,如果真能将医德档案制度不折不扣、不弯不拐地落实下去,如实地、科学地将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记录在案,并且作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岗位聘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那么医德档案制度就既是可执行的,也是有约束力的。但是,如果把医德档案制度的有效性,建立在医生本人或者医生的利益共同体在医德之外的另一种美德——真实记录的美德——上,拿“真实记录的美德”来考核并且约束“真诚行医的美德”,那就实在是很荒唐的。

  对于医德档案制度而言,最为核心的问题是:谁来记录医德档案?这是确保医德档案真实性的前提条件。谁都知道,“自己记录自己”式的医德档案,是靠不住的,也是完全没有约束效果的。《通知》规定,“各单位要做好医德档案的记录、汇总等工作,按年度对职工医德情况进行评定”。问题是,“各单位”是可以信赖的医德档案记录人吗?

  所谓“各单位”实际也就是各个医疗机构,也就是医生本人或者医生的利益共同体。有位网友说的好,多收钱可是领导要求的,出了事算医生缺德吗?所谓医生缺乏医德,本质上是医疗机构没有医德,要么是他们直接要求医生这么干,要么是他们间接放纵医生那么干。

  《通知》用以“约束”,或者说“引诱”各医疗机构真实记录医德档案的无非是:医德档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将作为市卫生系统评选高尚医德奖、精神文明建设优秀组织者和评审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因此,医疗机构所要考虑的问题实际只有一个:是要这些精神奖励,还是要经济利益?

  在这一点上,医疗机构对经济利益的绝对偏爱可谓出奇地统一,本该具备的公益性越来越模糊,以至完全淹没在自私自利的逐利喧嚣中。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有必要呼唤医德,才有必要建立所谓医德档案。当然,医疗机构更乐意二者兼得,但不是寻求精神奖励与经济利益之间的最佳平衡点,而是一面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一面造假骗取精神奖励。无论哪种情况,医德档案都丝毫不能改变医疗机构的既定选择,不会有任何约束效果。医德档案中的医德数据或许会有很大提升,但患者所能感受到的医德,该什么样还是什么样。

  一定意义上,政府

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的过度信任,特别是对其自我监督能力的高估,是医德沦落、医风败坏的一个重要原因。由“各单位”记录的医德档案,依然遵循的是这一事实早已证明无效的套路。其实,真正有效的医德监督,只能来自受益或者遭殃的患者。只有由他们记录的医德档案才是真正可信赖的,这样的医德档案制度也才是真正有约束力的。

稿源:红网 作者:舒圣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