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云翔:押钞员枪杀储户,银行最该反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1:35 新京报

    作者:邹云翔

  4月7日下午,沈阳一押钞员开枪打死与之发生口角的储户,当地警方尚未对此案定性,涉案两名保安已被拘留。有人称,据银行监控录像显示,双方没有肢体冲撞,从画面上只能看到死者与一名押运员交谈,而后另一名押运员进来直接打死了当事人(见4月10日《南方都市报》)。

  悲剧,终于以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方式表现出来了,人们对于这样的个案的关注,与其说是对被害人最大程度的同情,不如说是对于自己处境的关心。这样的事件,再一次让我们思考:为了银行的安全,是否我们必须忍受银行运钞车随意在大街上停放、服务通道与安全通道不分等带来的种种不便与风险?

  坦言之,这一个事故看似一个孤立的个案,但同样的阴影曾经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银行与我的作息时间同步,面对停放在自行车道上的运钞车押运人员的枪口,我总担心自己不小心碰撞了运钞车而遭到误解伤害,担心押钞员手中的枪会不会突然走火,对于在人行道上逆行的运钞车,我敢怒不敢言。

  在我看来,银行对于自身安全的重视是应该的,但是我们对于自己生活的便捷与安全的关心也是正当的,银行不应该将不合理的风险强加给守法的公民,为了自身的安全给民众增加额外的义务。银行是个营利性的机构,其应该为了自身的安全进行更多的投资,将其他人员的不便减少到最低:比如银行应该将服务通道与安保通道分开,使得人们上银行时不至于与安全保障发生冲突;再比如银行应该将经营区域与公共区域分开,不能为了自身的安全而增加公众陷于危险的可能———不独是押运员枪口对人的风险,也有运钞车停放在公共场所诱发的抢劫伤及无辜的风险。

  如果这样,银行经营的风险将会最低,而公众的风险也将会最低,这是一个双赢的结局。但是这样做最大的困难,在于会增加银行硬件建设的成本。此时,一些银行经济人的本性显示出来了:为了利润,他们将运钞车停放到自行车道、人行道等地方,并且进行高度警戒,而不问如此而为将会给其他人的生活带来多大的不便与压力。

  案件已经发生,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进行必要的反思:银行作为营利性的机构,为何不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安全保障,为何以额外增加公民风险的方式来减少自己的危险?假如这样的问题不解决,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类似的事件如何根本杜绝。因此,我们希望银行营业网点硬件设施一定要到位,我们不能听任其以占用公共设施,加大公众风险的方式来满足自身需要。

  □邹云翔(江苏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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