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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江:茶水发炎事件中如何评说媒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8:48 新京报
作者:展江 有媒体刊发报道,称记者乔装成患者,将茶水当作尿样送10家医院检测,结果有6家医院检测出茶水呈“阳性”,即“患者”有“炎症”。卫生部新闻发言人10日对此作出回应,媒体用茶水冒充尿液送检误导公众,让医院的尿检程序去检验茶水,无异于打乱了有具体运行环境设定的电脑程序。卫生部组织专家研究认为,该报道有悖于媒体记者职业道德的规范要求,是误导公众,不利于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昨日《新京报》) 由谁来评说媒体? 应当肯定,卫生部的回应是建立在一定的调研基础上的,尤其是专家对专业问题的具体意见,其权威性无可怀疑。但是,仅仅根据相关新闻,并不能知晓他们的完整表述。 更要紧的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见到别的方面(包括媒体)的看法,如果仅以利益相关方的“专家意见”的形式来对媒体的专业伦理道德进行评判,其权威性和公正性就值得讨论了。 这里并不是说,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目前处于高社会评价状态,也不是说,对媒体的任何批评都不正当。恰恰相反,当下一些新闻媒体和从业者的道德水准并不能令人满意。且不说“红包”现象屡禁不绝,甚至有记者敲诈勒索被判刑的新闻爆出。 事实上,对媒体的批评从未有过停止。笔者认为,这样的批评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批评者是以独立身份站在公众立场上进行言说的,无“瓜田李下”之嫌。恰恰是这种独立、理性、睿智的批评,在相当程度上形成了对媒体的监督。即便是一般民众对媒体的批评,即便激烈,也有可取之处,那是社会上多数人对媒体未尽应有责任的不满。其实,在一些国家开展的媒介批评和媒介素养教育,采取的就是类似的方法:知识分子、专业人士、一般大众通过媒体,对媒体行为进行经常性的和制度化的批评。 如何评说媒体? 由谁评说媒体之后,是如何评说媒体的问题。以“茶水替代尿样”方式制造轰动效应,似乎不是负责任媒体的选择。不过,一边是公共利益,一边是不够光明正大的新闻采集手段,谁是谁非? 要解决这种困惑,恐怕就要请教伦理学。简单地分,伦理学有两个最基本的理论趋向。一为道义论,一为目的论,也称效果论。道义论把道德的纯洁性和严肃性提高到了首要的地位,特别重视行为者的动机和责任,记者绝对不能使用“茶水冒充尿液”手段进行新闻报道。 但是这种道德纯洁主义也会遭遇现实挑战:如果舍此不能获得真相,那么如何维护公共利益?完全禁止上述采访形式,会不会导致报道刻板、僵化和脱离实际。 而目的论的核心主张是,与行为相关的(行为本身或行为后果性的)感性快乐与痛苦是伦理学思考的出发点。行为的善恶在于它所能带来的快乐的量是否超过痛苦的量。 如果按照一般的功利主义目的论来理解上述采访,那么只要隐性采访能够带来最好的效果,这种行为就是正当的,在道义上是合理的。“最大可能的利益”是它的惟一原则。 但是,目的论也会陷入窘境。如果完全按照功利主义的逻辑,新闻工作者在隐性采访中很容易以“效果”之名行“非正义”之实。 在这里,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效果”?如果“效果”指向的是“公共利益”,那么什么是公共利益?如果能够证明或民众接受新闻工作者的行为确实是为了“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是无可辩驳的,那么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怎样证明这种“公共利益”的无可辩驳性?一个报道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不能只由新闻工作者说了算,不能只以新闻工作者自己的判断为准,必须由全社会来监督新闻工作者在每一次隐性采访中所认定的“公共利益”,由社会舆论进行软控制,约束新闻工作者,以此防止隐性采访中发生以“公共利益”为借口的现象。至于具体的新闻操作,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媒体慎行经常引发争议的“新闻策划”,除非能够让公众看到明显的公共利益。 □展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系教授) (感谢徐健对本文的贡献———作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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