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个税申报引出三大公共话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17:11 中国新闻周刊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意义,并非只是帮助税务部门实现“保证纳税人收入等涉税信息完整”的目标,更重要的是使纳税人更为真切地体会到自己与国家的关系,更自觉地关注和参与到国家公共事务中来

  2007年4月2日,2006年度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自行纳税申报的截止日,全国自行纳税申报人数略高于160万人。这是税务部门掌握的应申报者的1/5左右。多数人没有按期自动申报年收入,除了使税务部门难堪和愤怒外,还引发出公众对三个更为重大的公共问题的关注,即:公务员收入财产公开;税收民主;财政民主。

  从此次个税申报的实际情况来看,工薪阶层占了主要部分。然而显然公众对纳税主体的看法与税务部门并不完全相同。许多网民在讨论个税自行申报时认为,要使个税申报顺利,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例如“税务部门副局长以上领导及其家属的收入和财产应当率先申报和公开”,“当官的个人收入及财产应当公开透明”。对网民来说,个税自行申报的意义,并非只是帮助税务部门实现“保证纳税人收入等涉税信息完整”的目标,其社会意义正在于个人收入及财产的透明化,而这首先应当从领导干部

公务员开始。

  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研究”课题组曾将当代中国社会分为十个阶层,按道理来说,个税申报及其征收的顺序,应当首先集中在前六个阶层,即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从上到下依次推进,而“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是个税申报及征收能否成功的关键。

  个税自行申报在刺激纳税人意识觉醒的同时,逐渐将个人财产尤其是公务员家庭财产透明化公开化提到了中国公共舆论层面,这对发展民主政治、遏制特权腐败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设立什么样的税种、每种税种的税率如何、如何更合理地进行征管,这些问题,应当由纳税人认可的代表们来讨论决定。如果一项法律出台的结果只是使绝大多数人违法,则法律的可操作性自然存疑,那么问题不在广大纳税人而在立法或执法者身上,税务部门应首先反省自己的工作失误,而不是动不动对纳税人进行恐吓与威胁。虽然税务部门也经常强调要从监管型税务向服务型税务转变,但从这次个税自行申报的情况看,税务部门仍然习惯于统治型、监管型的税务管理,习惯把自己当成统治者而把纳税人当成被统治者。而在今天中国,公众对那种少数人立法,然后强制实施的做法已越来越难以接受,这是绝大多数纳税人对个税申报采取沉默抗拒态度的重要原因之一。

  税收立法是否经过充分的民主程序,立法内容是否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税收征管是否是服务纳税人的,公众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在中国税收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这意味着中国民众的税收思考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在过去,是政府将税收上来,然后自己决定税的支出,税收和财政对公众来说完全是一个未知数。现在,税收逐渐开始透明化,而财政仍然保持了神秘的黑洞色彩。曾有网民发问:“收这么多税,都用到那儿去了?说不清这个问题,为什么要交税?”钱到那儿去了?

财政部门对这个问题每年都有结算报告,但每年的报告都只是一个粗略的分类,人们从中看不出具体的投向,看不出哪些群体是财政支出的具体受益者。例如,有教育财政投入的总数额,但是,这总额之中,有多少是盖了教育部门的楼?有多少是买了教育部门的车?有多少是教育行政部门吃喝掉了?有多少补贴到了贫困学生身上?财政部门的总结报告中不提供这些具体数据。这就相当于管家每年都强制性地从主人钱袋里拿走大量的钱,而且从不让主人知道这钱是怎么花的。这种感觉当然不让公众心情舒畅。如果纳税人只有纳税的义务而没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那么纳税人面对税官,其心态就只会是躲避或抵制。

  个税自行申报,会使每位纳税人更为真切地体会到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会使纳税人更自觉地关注和参与到国家公共事务中来。我们支持税务部门更理性更耐心地更有服务心态地继续推进个税自行申报,希望政府以开放的心态看待纳税人要求更多税收和财政知情权和参与权的诉求,期盼中国民众更自觉更积极地参与到国家公共事务的决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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