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书之:天灾不是政府部门推卸责任的借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2:53 长城在线 燕赵都市报

  作者:毕书之

  2月28日,乌鲁木齐开往阿克苏的5807次旅客因顶风行车而脱轨,多名旅客伤亡。当时情景大家可能记忆犹新。悲剧发生后,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表示,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气象台没有预测到瞬间到来的13级大风,这是一起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列车脱轨事件,并表示铁道部会按照相关规定给旅客进行赔偿。但有人对此“天灾说”产生了怀疑。近日,一名叫穆晓光的旅客把铁道部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确认铁道部怠于监管、不作为等违法事实。(《华商报》4月18日)

  在铁路部门“天灾说”的定论面前,公民个体大声说出了“不”字。在一个依法打造责任政府的时代,这样的质疑显然不必视为“洪水猛兽”,不管法院如何裁决,公民起诉本身都有助于将政府部门的责任感挤压到“临界点”。而讨论一下在重大灾害面前,政府部门应树立怎样的“天灾人祸观”,应该说也不无裨益。

  撇开此案,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耳边听到了太多强调“天灾”而故意忽略“自身责任”的声音。“连降暴雨,造成煤矿渗水,发生

矿难”———他们不说,连降暴雨工人为什么还在井下;“特大洪灾席卷而来,1.379万受灾农民无家可归”———他们不说,上次灾害之后的迁建资金为什么还在地方政府账号上睡大觉;“事故单位违法操作,才导致了309人死亡的重大火灾”———他们不说,没有监管的不力,哪有事故单位的违规……在一次次灾害面前,我们看到了太多部门近乎本能地规避责任。

  就本次被起诉的新疆

火车脱轨事件来说,穆晓光认为,国家明确规定“9级风限速,11级风停轮”,该车乘客都接到了气象部门“12级大风”的预报短信,为何列车还能照常行驶,调度部门没有责任吗?去年4月9日的车窗被毁、多名旅客受伤的教训为什么没能吸取,悲剧为什么这么容易重演?为什么在两次事故后,
铁道部
才向外界表示,将研发并普及列车运行大风预警系统?而穆晓光之所以要状告铁道部,是认为去年4月9日和今年2月28日发生两起事故后,铁道部不仅没有追究乌鲁木齐铁路局的责任,而且帮其开脱,将原本可以避免的两次事故认定为单纯的“天灾”。

  曾多次状告铁道部的法学硕士郝劲松作为穆晓光的代理律师,说出了一个公民眼中的“脱轨定性”:“天灾”是一个方面,人为因素是无法回避的现实,是铁路部门失职造成了“人祸”的发生。这样的“定性”是否妥当,最终恐怕要靠法律来裁决。穆晓光发出的疑问,却不能说毫无意义。

  作为手握公权资源的政府部门,在灾害发生后,即便没有直接责任,也应该建立一种“主动自省”的惯性与政治道德。在一个公民意识逐渐扩大的时代,政府做结论,公民不动脑、不动嘴的局面已经终结,政府部门只有主动反思,拿出更多诚意,才能换取更多舆论支持与民意理解。没有主动释疑,而是成为被告上了法庭,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对更多的政府部门来说,也是一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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